# lawbench / lawbench-3-3-20-zero-shot

- taskset: [lawbench](https://harnessreport.com/tasks/lawbench.md)
- difficulty: medium
- category: legal NLP benchmark
- language: 
- runnable from the site: no
- agent timeout: 3600s

## Results by harn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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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nstruction

```
You have 20 cases to process. You must answer ALL of them.
Create the file `/app/answer.jsonl` and write your output there.

OUTPUT FORMAT (STRICT, JSON Lines / ndjson):

1. `/app/answer.jsonl` must contain EXACTLY 20 non-empty lines.
2. Each line must be a valid JSON object with EXACTLY two keys:
   - "id": string
   - "answer": string
     No extra keys are allowed.
3. The "id" must match the input id exactly.
4. Output must be JSON lines only:
   - No markdown fences (no ```).
   - No headings, numbering, commentary, or extra text.
   - No blank lines.
5. Output language: Chinese.
6. For each case, output ONLY the final answer text required by the question. Do not add explanations.
7. Answers must be single-line strings. Do not include line breaks.
   If the answer would normally include line breaks, replace them with a single space.
8. Do not skip any case. If you cannot answer a case, output:
   {"id":"<id>","answer":""}

Example Output (format only; do not copy the placeholder text):
{"id":"0","answer":"<这里填写对应题目的中文答案>"}
{"id":"1","answer":"<这里填写对应题目的中文答案>"}

INPUT CASES:
{"id": "0", "q": "请你模拟法官依据下面事实给出罪名，只需要给出罪名的名称，将答案写在[罪名]和<eoa>之间。例如[罪名]盗窃;诈骗<eoa>。请你严格按照这个格式回答。\n事实:经审理查明，2015年2月11日11时许，被告人黄1某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一把双管火药猎枪，窜至建瓯市东峰镇裴桥村裴前自然村“北贡茶苑”遗址旁边山场狩猎，其在狩猎现场被建瓯市公安局东峰派出所民警当场抓获，现场缴获双管火药猎枪一支，自制火药实弹39发，空弹壳3发。经南平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被告人黄1某非法持有的枪支系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r\n另查明，被告人黄1某因犯非法买卖弹药罪，于2013年4月9日被龙海市人民法院判处××××。××考验期自2013年4月23日起至2017年4月22日止。因该案于2010年7月30日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4日被逮捕，2010年10月21日取保候审。被羁押2个月零22天。\r\n上述事实，被告人在开庭审理中无异议。并有扣押决定书、查获枪支及子弹照片、枪支鉴定书、证人陈某某的证言、（2013）龙刑初字第242号刑事判决书、执行通知书、被告人黄1某的供述与辩解、归案情况说明、户籍证明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id": "1", "q": "请你模拟法官依据下面事实给出罪名，只需要给出罪名的名称，将答案写在[罪名]和<eoa>之间。例如[罪名]盗窃;诈骗<eoa>。请你严格按照这个格式回答。\n事实:经审理查明：\r\n2014年1月至同年3月间，被告人张某甲承接福鼎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鼎市碧桂园公司）两处临时设施场地的围墙工程，在工程结束后给予福鼎市碧桂园公司项目综合部副总经理刘某甲、项目工程（监理）部副经理黄某甲二人回扣款共计人民币（币种下同）94192元。具体事实分述如下：\r\n1、2014年1月间，被告人张某甲为承接福鼎碧桂园公司位于本市山前街道百胜新区三斗尾与白栏头之间的临时设施场地围墙工程，与黄某甲事先商定从每米工程造价中抽取50元作为黄某甲、刘某甲的回扣。后被告人张某甲挂靠福建鼎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经黄某甲、刘某甲帮助，顺利承接该处围墙工程。工程结束后，被告人张某甲给予黄某甲、刘某甲回扣款22800元。\r\n2、2014年3月间，被告人张某甲为承接福鼎碧桂园公司位于本市山前街道百胜新区鸡母岩君德码头附近的临时设施场地围墙工程，与黄某甲事先商定从每米工程造价中抽取50元作为黄某甲、刘某甲的回扣。后被告人张某甲挂靠福建鼎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经黄某甲、刘某甲帮助，顺利承接该处围墙工程。工程结束后，被告人张某甲给予黄某甲、刘某甲回扣款71392元。\r\n在审理过程中，经福鼎市司法局社区矫正机构审前社会调查评估，被告人张某甲符合社区矫正条件。\r\n上述事实，被告人张某甲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并有经庭审举证、质证的证人黄某甲、刘某甲、刘某乙、张某乙、杨某、江某、陈某甲、黄某乙、瞿某、张某丙、高某、陈某乙证言，场地围墙工程承包协议书，福鼎碧桂园公司营业执照、内资企业登记基本情况表、职工劳动合同及证明，碧桂园集团职务任免通知、员工变动表及粤闽区域工程技术部人员调职批量申请表，银行卡交易明细，支付宝交易记录，破案经过，户籍证明，调查评估意见书及被告人张某甲供述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id": "2", "q": "请你模拟法官依据下面事实给出罪名，只需要给出罪名的名称，将答案写在[罪名]和<eoa>之间。例如[罪名]盗窃;诈骗<eoa>。请你严格按照这个格式回答。\n事实:宁远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4年4月4日上午10时许，被告人欧某生到本村“虫婆岭”山场为其祖先扫墓时，因用火不慎，引发了森林火灾，烧毁了被害人欧某业等人位于宁远县水市镇大欧家村“虫婆岭”山场的油茶、松树林地。经鉴定：此次山火烧毁有林地面积8.4公顷。"}
{"id": "3", "q": "请你模拟法官依据下面事实给出罪名，只需要给出罪名的名称，将答案写在[罪名]和<eoa>之间。例如[罪名]盗窃;诈骗<eoa>。请你严格按照这个格式回答。\n事实:公诉机关指控，2013年11月3日21时许，张某某（已判刑）明知其男友李某某（已判刑）持刀将人捅伤致死，仍帮助李某某联系出逃车辆、提供出逃资金，并随李某某逃匿至广东、四川等地。2013年12月1日，张某某被公安机关上网追逃。\r\n2013年12月9日上午，被告人刘某某受张某某指使，在明知张某某涉嫌窝藏犯罪的情况下，陪同张某某到公安机关，谎称张某某于2013年11月30日至12月9日上午期间均未离开厦门，意图帮助张某某逃避刑事处罚。直至被立案侦查后，被告人刘某某方如实供述上列犯罪事实。"}
{"id": "4", "q": "请你模拟法官依据下面事实给出罪名，只需要给出罪名的名称，将答案写在[罪名]和<eoa>之间。例如[罪名]盗窃;诈骗<eoa>。请你严格按照这个格式回答。\n事实:诸暨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黄1某系全额事业工人，主要负责诸暨市暨阳初级中学食堂的款项管理。2013年3月7日，被告人黄1某为归还其担保款，通过开具转帐支票、偷盖食堂专用章和校长印章的方式，从食堂专用账户将人民币48万某转帐至其母亲黄某的账户内。后其用同样的方式多次转帐或者取现，期间归还了部分款项。截止案发，被告人黄1某共计挪用公款282.95502万某，其中176.057467万某至今尚未归还。\r\n为证明上述指控，公诉机关提供了相应证据，认为被告人黄1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挪用食堂专用账户内的公款归个人使用，超过3个月未还，情节严重，应当以××追究刑事责任。其在犯罪后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提请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处罚。"}
{"id": "5", "q": "请你模拟法官依据下面事实给出罪名，只需要给出罪名的名称，将答案写在[罪名]和<eoa>之间。例如[罪名]盗窃;诈骗<eoa>。请你严格按照这个格式回答。\n事实: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检察院指控：\r\n（一）2015年2月23日17时许，被告人黄某某骑自行车窜至潮南区峡山街道南兴市场附近路段，见被害人柯某某驾驶三轮摩托车在一巷口拐弯时，被告人黄某某骑自行车跟在被害人柯某某后面，假装被柯某某驾车撞伤头部，并用手机假装打电话告知家属其被撞一事，以此为由索取被害人柯某某人民币500元。"}
{"id": "6", "q": "请你模拟法官依据下面事实给出罪名，只需要给出罪名的名称，将答案写在[罪名]和<eoa>之间。例如[罪名]盗窃;诈骗<eoa>。请你严格按照这个格式回答。\n事实: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4年9月至12月，被告人盛2某在郑州管市城区南曹乡刘德成村其租用的民房内，生产假冒“剑某”、“五粮液”、“泸州老窖”、“洋河蓝色经典海之蓝”等品牌的白酒。2014年12月17日，郑州市公安局商城路分局民警在盛2某的租房内查获“泸州老窖”146件、“五粮液”72件、“剑某”45件、“洋河蓝色经典海之蓝”11件。经鉴定，上述被查获的白酒均为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货值金额596568元。\r\n针对上述指控，公诉机关分别出示了物证、现场照片；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检验报告，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绵竹剑某酒厂有限公司、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鉴定证明书；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绵竹剑某酒厂有限公司、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核准续展证明、注册商标转让证明等商标权属证明材料；郑州市公安局商城路分局扣押物品清单，法院刑事判决书，被告人户籍资料，到案经过及情况说明；侦查实验笔录，孙XX辨认盛2某的辨认笔录，证人孙XX证言，被告人盛2某的供述和辩解等相关材料。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盛2某的行为已构成××，提请依法惩处。"}
{"id": "7", "q": "请你模拟法官依据下面事实给出罪名，只需要给出罪名的名称，将答案写在[罪名]和<eoa>之间。例如[罪名]盗窃;诈骗<eoa>。请你严格按照这个格式回答。\n事实: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6月份，被告人林某某在未取得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驾驶自家的泰山牌354型拖拉机拉着草原耙，在韩家园林业局老卡森林资源管护区136附近山林内，将两块林地上生长的杨树幼苗和桦树幼苗耙倒。2015年6月份再次将这两块林地耙了两遍后播种上黄豆，随后2016年、2017年继续播种的黄豆。经韩家园林业局资源林某鉴定，现地坐标点N:51°01′21.27\"，E:126°57′18.75\"，位于老卡森林资源管护区53林班7、1l经理小班，破坏林地面积13.8亩，破坏林木蓄积2.4406立方米，破坏白桦幼树72株；现场坐标点N：51°01′20.85\"，E:126°57′39.98\"，位于老卡森林资源管护区53林班11经理小班，破坏林地面积6.9亩，破坏林木蓄积1.4116立方米，破坏山杨幼树21株；合计破坏林地20.7亩，破坏幼树93株，立木蓄积3.8522立方米。经对照2004年二类调查数据库被破坏地为有林地。\r\n被告人林某某于2017年8月7日被韩家园林业局公安分局传唤到案。\r\n并向本庭提供的主要证据如下：\r\n1.书证户籍证明、扣押物品清单、证明等；2.证人王某的证言；3.被告人林某某的供述和辩解；4.技术鉴定书；6.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7.公安机关出具的立案决定书、抓捕经过。\r\n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林某某违反法律法规，非法占用林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其数量较大，造成林地大量毁坏，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追究其刑事责任。\r\n公诉机关提出量刑建议，建议判处被告人林某某××至八个月。"}
{"id": "8", "q": "请你模拟法官依据下面事实给出罪名，只需要给出罪名的名称，将答案写在[罪名]和<eoa>之间。例如[罪名]盗窃;诈骗<eoa>。请你严格按照这个格式回答。\n事实:经审理查明：\r\n盗窃\r\n2016年10月20日12时许，被告人陈某在益阳市资阳区沙头镇海南塘社区彭某某开设的娱乐室中，将被害人彭某某放置在娱乐室大厅餐桌上挎包内的现金2100元盗走。\r\n2016年12月13日，被告人陈某的家属代为退还了2100元赃款，取得了被害人彭某某的谅解。\r\n非法持有枪支\r\n2015年3月左右，被告人陈某在吉首市一男子手中购得铁质仿64式手枪1把，后将该手枪藏匿于其父母位于益阳市赫山区的租房内。经益阳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该手枪系以火药为动力发射64式6.72mm制式子弹的仿制式枪支，认定为枪支。\r\n另查明，2016年12月1日被告人陈某因涉嫌犯××在福建省龙岩市强制隔离戒毒所被益阳市公安局资阳分局抓获归案，同时其向公安机关主动供述了上述非法持有枪支的犯罪事实。\r\n上述事实，被告人陈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且有书证户籍信息、到案经过、扣押决定书、自首证明、收条、谅解书等；被害人彭某某的陈述；证人陈某某、王某某、王某的证言；现场勘验笔录及照片、搜查笔录、检查笔录；鉴定意见；被告人陈某的供述与辩解等证据予以证实，足以认定。"}
{"id": "9", "q": "请你模拟法官依据下面事实给出罪名，只需要给出罪名的名称，将答案写在[罪名]和<eoa>之间。例如[罪名]盗窃;诈骗<eoa>。请你严格按照这个格式回答。\n事实: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4年6月至8月间，被告人马××在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农学院北路其个人经营的电镀作坊内，未经处理将电镀废水排放至厂外。经检测，该企业排放废水中重金属锌超标541.67倍、重金属六价铬超标534倍。后被告人马××被抓获归案。\r\n检察机关提供了相应的证据，指控被告人马××犯××，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进行处罚。"}
{"id": "10", "q": "请你模拟法官依据下面事实给出罪名，只需要给出罪名的名称，将答案写在[罪名]和<eoa>之间。例如[罪名]盗窃;诈骗<eoa>。请你严格按照这个格式回答。\n事实:经审理查明：2013年6月25日21时许，被告人韩某某通过群发手机短信组织、串联营口市某村村民到营口市西市区某工地上访，同年6月26日韩某某组织某村村民冲击某工地，并煽动代某某等人以爬塔吊方式阻止工地施工，造成某工地一直无法正常施工，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和不良的社会影响。\r\n上述事实，公诉机关提供下列证据予以证明：\r\n1、韩某某的供述，供述2013年6月25日其让女婿胡某某给村民发短信告诉他们到工地去维权、为要回土地动迁补偿款与村民进京上访、看守大坝不让工地施工的事实。\r\n2、证人李某某的证言，证实2013年6月26日10时许某村村民因为政府没有给他们土地补偿款而阻止工地施工；当天有五个村民妇女爬上塔吊不让作业阻碍施工5个小时左右的事实经过。\r\n3、证人胡某某的证言，证实2013年6月25日其岳父韩某某让其给某村村民发短信告诉村民第二天到某大坝维权阻止工地非法施工，其用韩某某给的电话卡按照韩某某给的村民电话号码群发短信的事实。\r\n4、证人张某某的证言，证实2013年6月25日其与黄某某、韩某某等人聚在一起商量如何组织某村村民阻止工地施工，进行维权；第二天村民冲进工地，代某某等人带头爬塔吊的事实经过。\r\n5、证人代某某的证言，证实2013年6月25日21时许收到让第二天到民兴河北维权的短信通知后，其第二天到达工地，在韩某某、张某某的指使下其带头爬塔吊并向政府要100万元的事实经过。\r\n6、证人王某某、代某某1的证言，证实2013年6月26日上午王某某、代某某1在工地看到代某某爬塔吊并劝说其下来的事实经过。\r\n7、证人姜某的证言，证实黄某某、马某某、张某某、韩某某四人组织某村村民集体上访、到工地阻止施工；2013年6月26日上午张某某、韩某某指挥代某某等五人爬塔吊阻止工地施工的事实。\r\n8、立案决定书、案件来源、抓捕经过等，证实案件来源、被告人抓捕到案等案件情况。\r\n9、户籍证明，证实被告人的自然情况。\r\n10、证明，证实韩某某于2013年10月8日参与聚众围堵公安机关被治安拘留。\r\n11、手机信息复印件一张，代某某提供，证实代某某接到短信的内容。\r\n12、韩某某的营口市中心医院急诊病志复印件，证实韩某某的身体状况。\r\n13、停工损失情况说明，证实某村民阻止工地施工，自2013年6月27日至10月7日项目处于停工状态，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r\n14、情况说明二份，证实原某边防派出所民警丁某于2011年11月调离某边防派出所后未参加过任何某边防派出所组织的警务活动。"}
{"id": "11", "q": "请你模拟法官依据下面事实给出罪名，只需要给出罪名的名称，将答案写在[罪名]和<eoa>之间。例如[罪名]盗窃;诈骗<eoa>。请你严格按照这个格式回答。\n事实:盱眙县人民检察院指控，一、滥用职权\r\n被告人王某甲在担任盱眙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分管环卫、渣土办工作期间，违反《县政府关于印发盱眙县城区建筑垃圾处置作业管理办法的通知》（盱某[2010]146号）文件等相关规定，在五洲国际一期工程渣土外运中，明知五洲国际项目部未提供工程图纸，不符合发放建筑垃圾处置证的要求，违规安排赵某甲、张某甲等人进行现场勘查。在无工程图纸的情况下，无法得出准确的五洲国际一期渣土外运土方量，但是王某甲仍然违规审批发放建筑垃圾处置证。被告人王某甲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导致国家损失了建筑垃圾处置费1208797.5元。\r\n二、受贿\r\n被告人王某甲在担任盱眙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87000元，并为他人谋取利益。\r\n案发后，被告人王某甲向盱眙县监察局退交赃款9.5万元。\r\n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王某甲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被告人王某甲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利，其行为分别构成滥用职权和××。被告人王某甲一人犯数罪，依法应当实行数罪并罚。提请本院依法判处。"}
{"id": "12", "q": "请你模拟法官依据下面事实给出罪名，只需要给出罪名的名称，将答案写在[罪名]和<eoa>之间。例如[罪名]盗窃;诈骗<eoa>。请你严格按照这个格式回答。\n事实:垫江县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16年2月，被告人郑某在垫江县X批发市场购买了一支射钉枪，后在网上购买了无缝枪管、枪托、套筒等配件对射钉枪进行改装。2017年5月25日，垫江县公安局民警在郑某居住的房间查获无缝枪管一支、枪托一个、射钉枪内套筒一支等配件及工具，在郑某驾驶的渝GWXXXX号货车内查获无缝枪管一支，并从郑某处扣押射钉枪一支。经重庆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鉴定，郑某改装的射钉枪是以火药为动力发射非制式枪弹的非制式枪。"}
{"id": "13", "q": "请你模拟法官依据下面事实给出罪名，只需要给出罪名的名称，将答案写在[罪名]和<eoa>之间。例如[罪名]盗窃;诈骗<eoa>。请你严格按照这个格式回答。\n事实:醴陵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1年下半年，谢1某以合伙做生意需钱，想以自己的房屋抵押贷款的名义骗得谭2某的信任，并以自己在银行有不良记录、无法抵押贷款为借口，与谭2某约定，将自己的房屋办到谭2某的名下，再由谭2某去银行申请抵押贷款，但事实上谢1某自称位于醴陵市阳三办事处泉湖村车公坡组的房屋属翁某所有，并非谢1某所有。为了办理房产证并去银行申请抵押贷款，谢1某通过社会上办假证人员给谭2某办理了假的国土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随后谢1某给在醴陵市房产局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工作的被告人谢某某打电话，请被告人谢某某在谭2某夫妇办理房产证一事上给予关照。在谢1某与被告人谢某某联系好之后，2011年8月15日，谭2某夫妇带着身份证、户口本、国土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材料到醴陵市房产局房屋登记中心大厅找到被告人谢某某办理房产证。被告人谢某某在审查办理过程中，在谭2某夫妇提供资料欠缺建设项目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等必备要件，以及国土证上宗地图绘图日期与国土证发放日期逻辑顺序错误、宗地图绘图面积与国土证登记面积不相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与建筑实物不符，很可能是假证的情况下，没有发现和提出问题，也没有进一步核实的情况下，当天就顺利地给谭2某夫妇办理了房产证。2011年9月7日，谭2某夫妇凭此房产证与银行工作人员到醴陵市房产局找被告人谢某某办理了房屋抵押登记。2011年9月16日，谭2某、黄某以此抵押手续在中国农业银行株洲芦淞支行申请办理了两张透支额度分别为15万元的准贷记卡。后来谢1某分二次从谭2某夫妇手中拿走了上述二张准贷记卡透支本金299980元，并在还款期限内没有归还。中国农业银行株洲芦淞支行经过多次催缴没有效果，准备把抵押登记的房产变现，这时才发现谢1某用于房产登记的国土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伪造的。中国农业银行株洲芦淞支行在抵押权无法实现的情况下，该行于2012年11月12日派出工作人员向株洲市芦淞区公安分局报案。株洲市芦淞区公安分局于2012年12月26日决定对谭2某夫妇以信用卡诈骗案立案侦查。截止2012年12月26日，谭2某夫妇两张准贷记卡透支本息合计332527.83元。到2014年1月5日，谭2某夫妇两张准贷记卡拖欠透支本息合计388773元，当天龙某基于银行内部考核的压力帮谢1某向两张准贷记卡各转账150000元，共计转账还款300000元。\r\n案发后，被告人谢某某于2014年6月26日向醴陵市人民检察院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r\n就上述事实，公诉机关提供了如下证据：1、身份证复印件、招工登记表、职工转正定级呈报表、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异动审批表、关于印发醴陵市房产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证明、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报案申请、立案决定书、情况说明、协议书、合股协议、房产证初始登记资料、房屋权属登记调查审批表、房屋权属登记申请受理单、房产证复印件、私房产权代原始契证送审单、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调查笔录、房屋产权所属保证书、常住人口登记卡、关于印发《醴陵市城市规划区违法建设处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领取土地证书登记簿、税控发票、交易明细、银行存款业务回单、中国农业银行金惠信用卡（准贷记卡）章程、借条、醴陵市房屋登记中心办事指南、醴国用（2009）第0590号房产证、询问及讯问笔录复印件、自我交待等书证；2、证人谭2某、谢1某、吴某、翁进越、龙某、沈某、漆快年、孙某证言；3、被告人谢某某的供述与辩解及讯问时同步录音录像资料二份。\r\n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谢某某对本职工作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提请本院依法判处。"}
{"id": "14", "q": "请你模拟法官依据下面事实给出罪名，只需要给出罪名的名称，将答案写在[罪名]和<eoa>之间。例如[罪名]盗窃;诈骗<eoa>。请你严格按照这个格式回答。\n事实:平陆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3年9月21日17时30分左右，被告人令狐某某去平陆县某渡口玩耍途中，路经圣人涧镇某村时，发现失主贺某某停放在路边的电动车钥匙未拔，便趁机将该车盗走并藏匿于某大路边柿树林附近，次日早9时许，被告人令狐某某将车骑至平陆县被告人蒋某某的修理铺，经协商蒋以600元的低价将该车收购。经平陆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该被盗电动车价值为2300元。\r\n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令狐某某无视国法，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构成××。被告人蒋某某明知是犯罪所得赃物而予以收购，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鉴于被告人蒋某某协助公安机关抓获被告人令狐某某，系立功，对其可从轻或减轻处罚。建议对被告人令狐某某在××至六个月内量刑并处罚金，同时适用××；对被告人蒋某某判处单处罚金。并当庭向法庭出示和宣读了二被告人在侦查机关的供述和辩解、被害人贺某某的陈述及报案材料、现场勘查笔录、辨认笔录、扣押、发还物品清单、户籍证明等证据予以佐证。"}
{"id": "15", "q": "请你模拟法官依据下面事实给出罪名，只需要给出罪名的名称，将答案写在[罪名]和<eoa>之间。例如[罪名]盗窃;诈骗<eoa>。请你严格按照这个格式回答。\n事实:虎林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3年4月3日，被告人陈××与××市××镇××村村民委员会签订合同，承包位于该村四组方某共计23.26亩土地，用于建设虎林市“××”水稻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2013年5月至2014年5月22日间，被告人陈××在未办理相关占地手续的情况下，非法在该地上陆续建造了仓储、烘干等设施。此间，虎林市国土资源局曾向其发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国土资源违法后果预先告知书》，但被告人陈××继续非法占用耕地。经虎林市国土资源局测量认定，被告人陈××实际占用耕地共计14.79亩。被告人陈××于2014年6月24日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
{"id": "16", "q": "请你模拟法官依据下面事实给出罪名，只需要给出罪名的名称，将答案写在[罪名]和<eoa>之间。例如[罪名]盗窃;诈骗<eoa>。请你严格按照这个格式回答。\n事实:射阳县人民检察院指控：\r\n2016年6月19日夜间，被告人徐某在建湖县建阳镇金桥村境内金桥公墓旁农田里，利用头灯等工具非法捕捉青蛙70只，后被建湖县公安局民警当场查获。经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该70只青蛙分别为黑斑蛙68只、金线蛙2只，均属于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动物。\r\n被告人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r\n为证实指控的犯罪，公诉人当庭出示并宣读了被告人供述、证人证言、物证鉴定书、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等证据。据此认为，被告人徐某的行为已构成××，依法应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请依法判处。"}
{"id": "17", "q": "请你模拟法官依据下面事实给出罪名，只需要给出罪名的名称，将答案写在[罪名]和<eoa>之间。例如[罪名]盗窃;诈骗<eoa>。请你严格按照这个格式回答。\n事实: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11月起，被告人董某在其经营的本市越秀区广园西路10号九龙大酒店四层335号铺内，销售假冒UGG鞋子、鞋垫。2014年12月4日，被告人董某在其位于本市荔湾区西站西街8号二楼自编11、12号的仓库内被民警抓获。民警从上述商铺内缴获假冒UGG成人鞋80双、童鞋17双，在上述仓库内缴获假冒UGG成人鞋468双、拖鞋138双、童鞋427双、鞋垫180对，以及销售单据4张。经鉴定，上述假冒鞋子、鞋垫共价值人民币165110元。公诉机关列举相关证据证实指控的事实，认为被告人董某无视国家法律，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应当以××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董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是犯罪未遂，依法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董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请法院依法判处。"}
{"id": "18", "q": "请你模拟法官依据下面事实给出罪名，只需要给出罪名的名称，将答案写在[罪名]和<eoa>之间。例如[罪名]盗窃;诈骗<eoa>。请你严格按照这个格式回答。\n事实:公诉机关指控：2009年2月至2013年12月，被告人王3某在担任上海市松江区车墩学校出纳、报账员期间，利用其负责学校报账、领取和保管备用金以及收取、保管学校门面房租金的职务便利，先后10余次挪用公款共计人民币332，600元存入其银行卡，用于购买股票等。案发前，王3某已将上述款项全部退还。\r\n2014年6月11日，有关部门找被告人王3某调查谈话时，其主动交代了上述犯罪事实。"}
{"id": "19", "q": "请你模拟法官依据下面事实给出罪名，只需要给出罪名的名称，将答案写在[罪名]和<eoa>之间。例如[罪名]盗窃;诈骗<eoa>。请你严格按照这个格式回答。\n事实:东莞市第三市区人民检察院指控称，一、受贿犯罪事实\r\n2007年8月至2014年2月，被告人王1某任职厚街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大队长，负有查处辖区内卖淫嫖娼违法活动的职责。2010年初至2014年1月，王1某明知东莞市厚街镇悦盛酒店在经营过程中提供卖淫服务，利用查处卖淫嫖娼违法活动的职务便利，在执法过程中为该酒店提供庇护，先后多次收受该酒店总经理王某A（另案处理）的贿赂，共计507100元。案发后，王1某退回赃款269100元。\r\n二、滥用职权犯罪事实\r\n2010年初至2014年1月，被告人王1某收受贿赂后不正确履行职责，在市局和分局组织的扫黄行动中多次给王某A通风报信，帮助悦盛酒店逃避扫黄行动的查处，导致悦盛酒店经营的涉黄违法活动长期存在，严重损害国家声誉，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r\n针对上述指控，公诉机关提供了证人薛某等人的证言，缴获手机等物证，支付证明单等书证，审讯录像等视听资料，被告人王1某及同案犯的供述与辩解等证据。公诉机关据此认为被告人王1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无视国法，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在十万某以上，并且王1某为负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滥用职权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已分别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之规定，应当以××、××追究王1某的刑事责任，提请本院依法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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