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awbench / lawbench-3-3-2-zero-shot

- taskset: [lawbench](https://harnessreport.com/tasks/lawbench.md)
- difficulty: medium
- category: legal NLP benchmark
- language: 
- runnable from the site: no
- agent timeout: 3600s

## Results by harn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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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nstruction

```
You have 20 cases to process. You must answer ALL of them.
Create the file `/app/answer.jsonl` and write your output there.

OUTPUT FORMAT (STRICT, JSON Lines / ndjson):

1. `/app/answer.jsonl` must contain EXACTLY 20 non-empty lines.
2. Each line must be a valid JSON object with EXACTLY two keys:
   - "id": string
   - "answer": string
     No extra keys are allowed.
3. The "id" must match the input id exactly.
4. Output must be JSON lines only:
   - No markdown fences (no ```).
   - No headings, numbering, commentary, or extra text.
   - No blank lines.
5. Output language: Chinese.
6. For each case, output ONLY the final answer text required by the question. Do not add explanations.
7. Answers must be single-line strings. Do not include line breaks.
   If the answer would normally include line breaks, replace them with a single space.
8. Do not skip any case. If you cannot answer a case, output:
   {"id":"<id>","answer":""}

Example Output (format only; do not copy the placeholder text):
{"id":"0","answer":"<这里填写对应题目的中文答案>"}
{"id":"1","answer":"<这里填写对应题目的中文答案>"}

INPUT CASES:
{"id": "0", "q": "请你模拟法官依据下面事实给出罪名，只需要给出罪名的名称，将答案写在[罪名]和<eoa>之间。例如[罪名]盗窃;诈骗<eoa>。请你严格按照这个格式回答。\n事实:湖北省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指控：\r\n一、故意伤害的事实\r\n2008年12月29日晚11时许，被告人向某与周某、李某、何某甲、金某甲（均已判刑）及谭××、汪某乙在武汉市蔡甸区消泗乡中百超市附近的××烧烤店宵夜时因赌场分成事宜发生纠纷。正在隔壁宵夜的张某丙（已判刑）及兰××、王××、陈×（均另案处理）等人闻讯赶来后，受被告人向某指使对李某进行殴打，随后双方发生打斗。打斗中，张某丙用随身携带的折叠刀朝汪某乙捅刺一刀，致使汪某乙因刺破心脏致急性大失血而死亡，同时还将金某甲刺伤并致其轻微伤。\r\n公诉机关当庭出示和宣读的证据如下：1.破案及抓获经过；2.刑事科学技术鉴定意见；3.现场勘查笔录及照片；4.证人黄某、何某乙、张某甲、王某、何某甲、周某、李某、金某甲、汪某甲等人证言；5.同案犯张某丙的供述；6.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武刑初字第222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8.被告人向某的供述及辩解等。\r\n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向某指使他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死亡，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应当以××追究其刑事责任。"}
{"id": "1", "q": "请你模拟法官依据下面事实给出罪名，只需要给出罪名的名称，将答案写在[罪名]和<eoa>之间。例如[罪名]盗窃;诈骗<eoa>。请你严格按照这个格式回答。\n事实:经审理查明，2007年5月至12月间，被告人王某向被害人洪某某谎称能以优惠价格购买唐山市路北区鹭港小区住房，并以购买车库、办理房本等名义，分别在唐山市路南区境内的冀东医药商场、中信银行、燕京社区等处骗取洪某某共计人民币11.5万元。被告人王某在得知被害人洪某某欲向公安机关报案后，为逃避被追究刑事责任，先行到唐山市公安局路南区分局经侦大队报案称洪某某诈骗其人民币64万元，并由其朋友何某某（另案处理）做伪证，意图使洪某某受到刑事追究。\r\n另查明，被告人王某犯××，2012年8月3日被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判处××，并处罚金十万元（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1年10月1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止）。在河北省女子监狱服刑。\r\n上述事实，被告人王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并无异议，并有经过庭审质证、认证的报案材料、抓获材料、被告人供述、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辨认笔录、假住房出售合同（协议）及收条、通话记录、银行单据、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2012）北刑初字第244号刑事判决书、被告人王某户籍证明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id": "2", "q": "请你模拟法官依据下面事实给出罪名，只需要给出罪名的名称，将答案写在[罪名]和<eoa>之间。例如[罪名]盗窃;诈骗<eoa>。请你严格按照这个格式回答。\n事实:江苏省泰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r\n2000年以来，被告人鞠某为支付其丈夫医疗费、垫付保险金及其他家庭开支，通过马某、徐某甲对外高息借款。后被告人鞠某明知无力偿还所积欠债务，仍虚构其从事资金拆借生意、典当行业务需要资金等借款理由，承诺3%-15%借款月息，频繁向马某、朱某甲等7人吸收巨额款项用于“拆东补西”，且明知马某等人向其他人员吸收资金而予以放任，至2013年10月共计形成债务合计人民币5000余万元，其向马某、朱某甲等3人所借款项共计人民币2130.24万元未能偿还。具体分述如下：\r\n1.2008年至2013年10月，被告人鞠某虚构从事经营需要资金等借款理由，承诺4%以上的月息，向马某吸收款项人民币2324.3万元，支付本息人民币2260.77万元，未能偿还数额为人民币63.53万元。\r\n2.2011年至2013年10月，被告人鞠某虚构从事资金拆借生意需要资金等借款理由，承诺6%以上的月息，向朱某甲吸收款项人民币8660.2万元，支付本息人民币8484.2万元，未能偿还数额为人民币176万元。\r\n3.2008年至2013年10月，被告人鞠某虚构典当行业务需要资金等借款理由，承诺3%-15%的月息，向徐某吸收款项人民币18586万余元，支付本息人民币16695万余元，未能偿还数额为人民币1890.71万元。其中，2010年6月至2013年10月，徐某以相同的理由，承诺3%-6%的月息向周某丙借款并支付利息共计人民币690.05万元；2013年9月至10月，徐某向周某丙借款2253.6万元再转借给被告人鞠某（其中人民币792万余元用于偿还徐某经手的鞠某所欠王某甲、鞠某甲等人债务），周某丙实际损失人民币1563.55万元。\r\n被告人鞠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r\n为证实上述指控，公诉机关提交了相关证据。\r\n公诉机关据此认为，被告人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鞠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系自首。"}
{"id": "3", "q": "请你模拟法官依据下面事实给出罪名，只需要给出罪名的名称，将答案写在[罪名]和<eoa>之间。例如[罪名]盗窃;诈骗<eoa>。请你严格按照这个格式回答。\n事实:连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4年7月10日6时许，被告人赵某在广东省连州市连州镇“邵村砖厂”内，因工作琐事与被害人郑某1发生口角，将被害人郑某1打伤。经鉴定，被害人郑某1的损伤程度评定为轻伤二级。被告人赵某于2014年7月30日赔偿被害人郑某1人民币52万元，并已取得被害人郑某1的谅解。"}
{"id": "4", "q": "请你模拟法官依据下面事实给出罪名，只需要给出罪名的名称，将答案写在[罪名]和<eoa>之间。例如[罪名]盗窃;诈骗<eoa>。请你严格按照这个格式回答。\n事实:图们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5年2月7日16时30分许，被告人王2某、顾某在图们市某家常菜馆内喝酒时，因琐事与刘某发生口角，并互相殴打。当日18时09分，被害人刘某在公安机关接受调查时，因身体不适被送至图们市人民医院就诊，同日20时25分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刘某因与他人争吵、厮打致冠心病急性发作猝死，且死亡与外伤（争吵、厮打）存在因果关系；刘某双侧鼻骨粉碎性骨折，评定为轻伤二级。\r\n对指控的上述事实，公诉机关当庭宣读和出示了书证、证人证言、被告人的供述、鉴定意见、辨认笔录及辨认照片、视听资料等证据。\r\n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王2某、顾某共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王2某在刑罚执行完毕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罚》××××之规定，应当从重处罚。"}
{"id": "5", "q": "请你模拟法官依据下面事实给出罪名，只需要给出罪名的名称，将答案写在[罪名]和<eoa>之间。例如[罪名]盗窃;诈骗<eoa>。请你严格按照这个格式回答。\n事实:黑龙江省巴彦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2年6月9日，被告人张某某谎称以租车的名义将被害人李某某的轿车骗走后，张某某将骗得的轿车抵押给其朋友焦某某并借款人民币15,000元，此后李某某多次给张某某打电话要车时张某某拒不还车，之后张某某逃往外地。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张某某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应当以××追究其刑事责任。针对上述指控，公诉机关提供了相应的证据。"}
{"id": "6", "q": "请你模拟法官依据下面事实给出罪名，只需要给出罪名的名称，将答案写在[罪名]和<eoa>之间。例如[罪名]盗窃;诈骗<eoa>。请你严格按照这个格式回答。\n事实:公诉机关指控：\r\n（一）、单位行贿犯罪。\r\n2011年底至2016年春节前，被告人李某某作为大某隆某货物运输有限公司、大某聚某货物运输有限公司的实际经营人，为使其公司进入大某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大某头台油田有限责任公司承揽特车业务，分多次分别向孔某某（曾任大某油田采油七厂党委书记、副厂长、大某市头台油田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大某油田采油八厂党委委员、副书记、厂长）行贿人民币550000元，美元10000元（价值人民币61508元），积家手表1块（价值人民币98250元），欧米茄手表1块（价值人民币45200元），软中华香烟50条，（价值人民币37000元），黄鹤楼生态烟48条，（价值人民币19200元），钱、物合计价值人民币811158元。公诉机关认为，被告单位大某隆某货物运输有限公司、大某聚某货物运输有限公司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情节严重，被告单位大某隆某货物运输有限公司、大某聚某货物运输有限公司构成××，被告人李某某作为二被告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法应承担刑事责任。应依法以××追究被告单位大某隆某货物运输有限公司、大某聚某货物运输有限公司及被告人李某某的刑事责任。\r\n（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r\n被告人李某某系大某市庆某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实际经营人，2014年10月份左右，李某某从一名陌生男子（姓名不详，另案处理）处以人民币90000元的价格购买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2900060元，用于抵扣税款人民币421376.24元。案发后，税款已经全部补缴。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李某某让他人为其经营的大某市庆某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依法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应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追究被告人李某某的刑事责任。\r\n被告人李某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可从轻处罚，犯数罪，依法应数罪并罚。\r\n二被告单位的诉讼代理人对起诉指控事实及罪名均未提出异议。被告人李某某对起诉指控的事实及罪名未提出异议。被告人李某某的辩护人辩称:1.被告人李某某在××中，具有自首情节。2.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中，补缴了税款，如实供述，认罪悔罪。3.被告人具有立功情节，在2013年大某油田遭遇洪水时，被告人李某某为抗洪抢险出人出力，捐赠物资，在抢险中表现突出，作出积极贡献，具有立功表现。4.被告人无前科劣迹。综上，建议对被告人从轻处罚。"}
{"id": "7", "q": "请你模拟法官依据下面事实给出罪名，只需要给出罪名的名称，将答案写在[罪名]和<eoa>之间。例如[罪名]盗窃;诈骗<eoa>。请你严格按照这个格式回答。\n事实: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6年11月8日15时，被告人徐某在毕节市七星关区第十五小学值班室内，趁被害人燕某临时有事出值班室之机，将燕某放在回风炉上的一部OPPOR9手机盗走。经毕节市七星关区价格认证中心评估，该手机价值人民币2630元。\r\n公诉机关向本院提供了：1、被告人徐某的供述及辩解；2、被害人燕某的陈述；3、证人陈某、张某证实；4、户籍信息；5、抓获经过；6、现场指认笔录；7、视频截图指认笔录；8、指认记录；9、龙腾通讯手机保修凭证；10、扣押物品文件清单；11、发还清单；12、鉴定聘请书；13、价格认定书；14、鉴定意见通知书；15、现场勘验笔录；16、现场方位示意图；17、刑事判决书；18、释放证明书；19、执行通知书等证据，以此指控被告人徐某的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故提请本院对被告人徐某定罪科刑。\r\n被告人徐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及罪名无意见。"}
{"id": "8", "q": "请你模拟法官依据下面事实给出罪名，只需要给出罪名的名称，将答案写在[罪名]和<eoa>之间。例如[罪名]盗窃;诈骗<eoa>。请你严格按照这个格式回答。\n事实:公诉机关指控：2008年7月31日凌晨，被告人胡某某伙同吴某某（身份不详）翻越围墙进入南昌大学前湖校区，采取用随身携带的钳子将3号水泵房西侧仓库的铝合金窗破坏后入室的手段，盗得室内存放的赣昌牌电力电缆线580米（经鉴定价值共计人民币44660元）。南昌市公安局红谷滩分局于2008年7月31日接到被害单位委托人林某报案称南昌大学前湖校区水泵房内电缆线被盗，红谷滩分局经审查于当日立案进行侦查。案发后民警从上述案发现场即南昌大学前湖校区3号水泵房西侧仓库的铝合金窗框上提取到指纹一枚，经鉴定系被告人胡某某左手食指所留。2015年9月29日，民警将正在温圳监狱服刑的胡某某提出归案。\r\n为支持上述指控，公诉机关提交了被害人陈述、鉴定意见、辨认笔录、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等证据证实。\r\n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胡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采取秘密手段窃取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之情节。提请本院依法判处。"}
{"id": "9", "q": "请你模拟法官依据下面事实给出罪名，只需要给出罪名的名称，将答案写在[罪名]和<eoa>之间。例如[罪名]盗窃;诈骗<eoa>。请你严格按照这个格式回答。\n事实:明溪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5年5月间，被告人龙某，以人民币28万元价格向明溪县恒丰林业有限责任公司购买了位于明溪县盖洋镇姜坊村半坑山场林某的采伐生产、销售权，2016年1月份，被告人龙某在未明确告知油锯手采伐山场四至范围的情况下，雇请一油锯手（身份不明）将上述山场的林某伐倒，致使采伐林某的山场界限超出其林某采伐许可证规定的范围，之后将伐倒的林某造材、调运并出售。经鉴定，现场位于明溪县盖洋镇姜坊村半坑山场，林业基本图座落在盖洋镇姜坊村的51林班1大班1①小班，林地属盖洋镇姜坊村民委员会所有，林某属明溪县恒丰林业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现场共被采伐林某381株，立某材积合计为10.9902立方米。\r\n2017年5月17日，被告人龙某自动到明溪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投案，供述了犯罪事实，并退出林某折价款6222.6元，该款已于2017年4月10日由明溪县恒丰林业有限责任公司领取，该公司对被告人龙某的行为出具了谅解书。\r\n本案在审理过程中，被告人龙某自愿补植林某赔偿国家生态损失，并签订了生态公益补偿协议书，承诺于2017年12月31日前在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划定的生态公益林地植树造林，面积为10亩，并缴纳保证金7150元。"}
{"id": "10", "q": "请你模拟法官依据下面事实给出罪名，只需要给出罪名的名称，将答案写在[罪名]和<eoa>之间。例如[罪名]盗窃;诈骗<eoa>。请你严格按照这个格式回答。\n事实:公诉机关指控，2015年7月，被告人吕3某在无偿还能力的情况下，编造承包工程缺部分保证金等借口，先后两次骗取被害人谢某4共计人民币42000元。公诉人当庭出示了被害人谢某4的陈述，证人孙某1、王某、侯某2、程某、张某勇、吴某等人的证言，银行卡交易明细清单、借条等书证，被告人吕3某在侦查阶段的供述和辩解，以证明指控事实的成立，并认为，被告人吕3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构成××，且系累犯，要求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并依法对其从重处罚。此外，被告人吕3某在判决宣告后，刑罚执行完毕前发现其在判决宣告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要求依法对其数罪并罚。\r\n被告人吕3某提出，起诉书指控的事实不真实，不成立，其没有诈骗谢某4，是向谢某4借款，且借款全部用于发放工人生活费。"}
{"id": "11", "q": "请你模拟法官依据下面事实给出罪名，只需要给出罪名的名称，将答案写在[罪名]和<eoa>之间。例如[罪名]盗窃;诈骗<eoa>。请你严格按照这个格式回答。\n事实:公诉机关指控，2016年1月17日凌晨1时许，被告人徐某乙和朋友张某某骑摩车返回家的途中，路过曼谢新寨村民李某家，与在李某家路边休息的王某甲、何某某因琐事发生肢体冲突，被告人徐某乙与张某某在拉扯过程中，被害人李某甲路过遂上前劝架，过程中被被告人徐某乙反手一肘击中面部，致被害人李某甲倒地头部受伤。经鉴定被害人头部被他人打击致左侧颞叶脑挫裂伤出血，伤情达重伤二级。\r\n针对指控事实，公诉机关当庭宣读和出示了受案登记表、立案决定书、监视居住决定书、户口证明、前科查询说明、到案经过、自首证明、鉴定意见、辨认笔录及照片、现场勘验检查笔录及现场照片、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被告人的供述等证据。\r\n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徐某乙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徐某乙犯罪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具有自首情节，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r\n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李某甲以被告人徐某乙、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王某甲、何某某、张某某的行为给其造成经济损失为由，要求判决四被告人连带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李某甲残疾赔偿金32968元、医疗费101039.48元、误工费5035元、护理费90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6900元、营养费18000元、交通费5520元、鉴定费1872元、住宿费26220元、精神抚慰金20000元，共计人民币226554.48元。"}
{"id": "12", "q": "请你模拟法官依据下面事实给出罪名，只需要给出罪名的名称，将答案写在[罪名]和<eoa>之间。例如[罪名]盗窃;诈骗<eoa>。请你严格按照这个格式回答。\n事实: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方1某于2010年至2013年3月间，通过他人冒充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军区常州军分区司令员的身份，伪造中国人民解放军车辆驾驶证1本、中国人民解放军行车执照1本、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证1本以及军用机动车号牌（空N39856）1副，并将上述军用号牌安装在自己驾驶的黑色别克牌轿车上在本市朝阳区、大兴区等地非法使用。被告人方1某后于2013年3月9日被抓获归案。\r\n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方1某的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构成伪造武装部队证件罪、非法使用武装部队专用标志罪，且非法使用武装部队专用标志行为情节特别严重，其中就伪造武装部队证件罪，建议判处××至九个月；就非法使用武装部队专用标志罪，建议判处××至四年，并处罚金，数罪并罚。"}
{"id": "13", "q": "请你模拟法官依据下面事实给出罪名，只需要给出罪名的名称，将答案写在[罪名]和<eoa>之间。例如[罪名]盗窃;诈骗<eoa>。请你严格按照这个格式回答。\n事实:大关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2年2月22日9时许，被告人王2某在大关县高桥镇中学对面公路处搭乘被害人朱某某驾驶的面包车前往木杆镇向阳村。乘车途中，被告人王2某乘朱某某及其他车上人员不备之机，盗走被害人朱某某放于驾驶位靠背椅后包内价值7800元的黑色索尼摄像机一台。后该摄像机于被告人王2某家中查获并已返还被害人朱某某。"}
{"id": "14", "q": "请你模拟法官依据下面事实给出罪名，只需要给出罪名的名称，将答案写在[罪名]和<eoa>之间。例如[罪名]盗窃;诈骗<eoa>。请你严格按照这个格式回答。\n事实: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4年10月14日晚，被告人王某利用存有淫秽视频文件的电脑，在温州市瓯海区经济开发区蟠凤村阳红路57号对面其经营的小店内，将淫秽视频文件复制给他人并收取费用，后被公安民警当场查获。经鉴定，涉案电脑内共有241个视频文件片内自始自终具体描写性行为，9个视频文件片内插有大量具体描写性行为的内容，均属于淫秽物品。"}
{"id": "15", "q": "请你模拟法官依据下面事实给出罪名，只需要给出罪名的名称，将答案写在[罪名]和<eoa>之间。例如[罪名]盗窃;诈骗<eoa>。请你严格按照这个格式回答。\n事实: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王1某与被害人刘某2系夫妻关系，2010年1月27日二人登记结婚。婚后王1某长期、多次对刘某2进行殴打。2016年6月26日22时至23时间，王1某因琐事在天津市河东区天都火锅城停车场、其驾驶的汽车内、河北区××里小区内及河北区月牙河边使用拳头、车钥匙对刘某2进行殴打及辱骂，当晚23时30分许，刘某2坠入月牙河中溺水死亡。经群众报警，公安人员当场将王1某查获归案。经天津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鉴定，刘某2系溺水死亡，刘某2头面部、颈部、胸腹部、背腰臀部、四肢存在大面积皮下出血，其颈部的伤情符合扼颈所致，其头面部、背腰部及四肢等处的伤情符合钝性外力打击所致，上述损伤均为生前伤，系他人加害形成，上述体表软组织损伤的伤情为轻伤二级。\r\n为证明上述指控，公诉机关当庭宣读和出示了书证、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检查笔录、视听资料等证据，据此认为，被告人王1某故意伤害他人，致人轻伤，并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致使被害人死亡，侵害了他人的人身权，其行为分别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应当以××、××追究其刑事责任。提请本院依法惩处。"}
{"id": "16", "q": "请你模拟法官依据下面事实给出罪名，只需要给出罪名的名称，将答案写在[罪名]和<eoa>之间。例如[罪名]盗窃;诈骗<eoa>。请你严格按照这个格式回答。\n事实:公诉机关指控，2016年3月4日晚上，被告人李某伙同林德体（在逃）及一姓徐的男子在曲江镇吃晚饭，考虑到经济紧张，三人便商议去盗窃。当晚12时以后，李某驾驶车辆在姓徐的男子指引下，三人来到曲江镇香甪村吴塘组，通过爬窗入室的方式，先后在陈某、周某家中商店内盗得香烟数十条，OPPO手机一部。经鉴定，上述赃物价值人民币10749元。"}
{"id": "17", "q": "请你模拟法官依据下面事实给出罪名，只需要给出罪名的名称，将答案写在[罪名]和<eoa>之间。例如[罪名]盗窃;诈骗<eoa>。请你严格按照这个格式回答。\n事实:西峡县人民检察院指控：\r\n2013年11月3日20时左右，被告人梅某到被害人刘某某家院子里，将其客厅门后靠着一大袋炕干的香菇偷走。次日夜里八点多，经石灰岭村治安主任梅某某劝说，被告人梅某主动将盗窃的干香菇归还给被害人刘某某，并于当晚投案自首。经鉴定，被盗的干香菇重103斤，价值3300元。\r\n针对上述指控，公诉机关当庭出具了相应的证据，认为被告人梅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应当以××追究其刑事责任。提请依法判处。"}
{"id": "18", "q": "请你模拟法官依据下面事实给出罪名，只需要给出罪名的名称，将答案写在[罪名]和<eoa>之间。例如[罪名]盗窃;诈骗<eoa>。请你严格按照这个格式回答。\n事实:蒲城县人民检察院指控，一、被告人陈某某先后于2012年3月1日、3月8日、3月13日凌晨驾驶宗某125型摩托车，并携带脚扣、剪线钳等工具，在富平县张桥镇盗割通信电缆80余米，经鉴定价值1696元；在蒲城县坡头镇坡头村五组盗割通信电缆30余米，经鉴定价值2169.72元，在坡头镇安王村七组盗割通信电缆30余米，经鉴定价值1063．94元：在蒲城县荆姚镇盗割通信电缆50余米，经鉴定价值2242．52元。二、1992年12月10日中午，被告人陈某某在陕西省黄陵监狱服刑期间，因服外役上山砍柴时，乘看管人员不备脱逃。上述车实，公诉机关提供有证据证实，认为被告人陈某某的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应以××、××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认为被告人陈某某认罪态度较好，有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建议以××判处其二年至三年××，以××判处其三年至四年××，同余刑一并数罪并罚。\r\n被告人陈某某表示认罪服法，同时表示自己也醒悟了，逃跑是没有出路的，盗窃更是错上加错，请求从轻判处，出来后老老实实做人。同时辩称，自己的脱逃行为发生在1992年，应适用1979刑法判处。"}
{"id": "19", "q": "请你模拟法官依据下面事实给出罪名，只需要给出罪名的名称，将答案写在[罪名]和<eoa>之间。例如[罪名]盗窃;诈骗<eoa>。请你严格按照这个格式回答。\n事实:经审理查明：2012年11月份的一天凌晨，被告人余某、“四眼”（身份不明）、胡某（已判刑）三人来到云梦县吴铺镇老屋村七吴湾的下坡路边，分工后由被告人余某负责爬杆、剪线，胡某和“四眼”负责望风的方式，共盗窃电信通讯电缆线300米。经云某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盗电缆线价值2815元。\r\n另查明，被告人余某于2015年因犯××、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被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并处罚金10000元，刑期自2013年12月6日至2023年12月5日止。\r\n上述事实，被告人余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且有检察机关提交并经法庭质证、认证的同意押回在押罪犯通知书、云梦县看守所收押证明、关于云梦县吴铺镇老屋村七吴湾电缆被盗情况说明及报案材料、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违法犯罪前科证明、户籍信息、证人池某（云某电信公司吴铺分公司负责人）的证言、杨某的证言、同案犯胡某的供述与辩解、云某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价格鉴证意见书、辩认笔录及照片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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