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awbench / lawbench-3-1-14-one-shot

- taskset: [lawbench](https://harnessreport.com/tasks/lawbench.md)
- difficulty: medium
- category: legal NLP benchmark
- language: 
- runnable from the site: no
- agent timeout: 3600s

## Results by harn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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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nstruction

```
You have 20 cases to process. You must answer ALL of them.
Create the file `/app/answer.jsonl` and write your output there.

OUTPUT FORMAT (STRICT, JSON Lines / ndjson):

1. `/app/answer.jsonl` must contain EXACTLY 20 non-empty lines.
2. Each line must be a valid JSON object with EXACTLY two keys:
   - "id": string
   - "answer": string
     No extra keys are allowed.
3. The "id" must match the input id exactly.
4. Output must be JSON lines only:
   - No markdown fences (no ```).
   - No headings, numbering, commentary, or extra text.
   - No blank lines.
5. Output language: Chinese.
6. For each case, output ONLY the final answer text required by the question. Do not add explanations.
7. Answers must be single-line strings. Do not include line breaks.
   If the answer would normally include line breaks, replace them with a single space.
8. Do not skip any case. If you cannot answer a case, output:
   {"id":"<id>","answer":""}

Example Output (format only; do not copy the placeholder text):
{"id":"0","answer":"<这里填写对应题目的中文答案>"}
{"id":"1","answer":"<这里填写对应题目的中文答案>"}

INPUT CASES:
{"id": "0", "q": "根据下列事实和罪名给出涉及的刑法法条。只需给出刑法法条编号，请将答案填在[法条]与<eoa>之间。例如[法条]刑法第128条、刑法第341条<eoa>下面是一个例子:\n事实: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某明知自己患有Ⅱ期梅毒而卖淫，其行为应当以××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李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罪名:传播性病。\n[法条]刑法第360条<eoa>\n请你回答：\n事实:经审理查明，2011年至2015年1月，被告人周某某在任新野县五星镇后楼村八组组长期间，在收取群众路桥费、自来水安装费、分地义务工补助费等款项中，利用职务便利，采取不如实入账的方式，共侵占该组集体财产34078元。\r\n案发后，被告人周某某退还全部侵占款。\r\n上述事实，被告人周某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并有被告人周某某的供述，证人乔某、杜某某、杨某某、李某某、李某甲、毕某某等人的证言，审计报告、记账凭证、罚没款收据、前科证明、到案经过等证据在卷证实，足以认定。\r\n罪名:职务侵占。"}
{"id": "1", "q": "根据下列事实和罪名给出涉及的刑法法条。只需给出刑法法条编号，请将答案填在[法条]与<eoa>之间。例如[法条]刑法第128条、刑法第341条<eoa>下面是一个例子:\n事实: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某明知自己患有Ⅱ期梅毒而卖淫，其行为应当以××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李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罪名:传播性病。\n[法条]刑法第360条<eoa>\n请你回答：\n事实: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检察院指控：\r\n一、受贿犯罪事实\r\n2011年9月至2014年初，被告人苏某在担任重庆市永川区交通局行政执法支队综合执法二大队队长期间，利用查处货车超限、非法改型等违法违章行为的职务便利，多次单独或伙同康某某（另案处理），收受货车经营者唐某某、杨某、刘某某、陈某等人给予的现金共计53000元，并对上述人员经营的货车超限、非法改型等违法违章行为不予查处或少查处。具体犯罪事实如下：\r\n（一）2013年，被告人苏某与康某某共谋后，对唐某某超限运输车辆不予查处。2013年7月的一天，康某某在重庆市永川区天威汽修厂附近收受唐某某给予的现金20000元，后被告人苏某分得8000元。2014年2月的一天，苏某通过康某某退还6000元给唐某某。\r\n（二）2013年，被告人苏某与康某某共谋后，对刘某某货车的超限运输行为不予查处，单独或伙同康某某2次收受刘某某给予的现金12000元，被告人苏某实得5000元。具体犯罪事实如下：\r\n1.2013年3月的一天，被告人苏某在重庆市永川区枫叶国际学校附近的一餐馆内，收受刘某某给予的现金2000元；\r\n2.2013年底的一天，康某某在永川区交通局门口收受刘某某给予的现金10000元，后被告人苏某分得其中3000元。\r\n（三）2011年1月至2012年2月期间，被告人苏某与康某某共谋后，对陈某的超限运输车辆不予查处，后康某某分4次（每月1次，每次3000元）收受陈某给予的现金12000元，苏某分得其中6000元。\r\n（四）2011年11月至2013年春节期间，被告人苏某和康某某共谋后，对杨某的超限运输车辆不予查处或查处后减轻处罚，后康某某3次收受杨某给予的现金9000元，苏某分得4500元。具体犯罪事实如下：\r\n1.2011年11月的一天，被告人康某某在重庆市永川区双石一修车厂，收受杨某给予的现金3000元；\r\n2.2011年12月的一天，被告人康某某在重庆市永川区双竹镇寒毛沟，收受杨某给予的现金3000元；\r\n3.2012年春节前的一天，被告人康某某在重庆市永川区交通局门口，收受杨某给予的现金3000元。\r\n二、滥用职权罪的犯罪事实\r\n2011年至2014年初，被告人苏某在担任重庆市永川区交通局行政执法支队综合执法二大队队长期间，在查处货车超限、非法改型等违法违章行为的过程中，故意不查处或少查处有超限、私自改型等违法违章行为的货运车辆，并单独或伙同康某某收取货车经营者唐某某、杨某等人给予的现金共计53000元。被告人苏某不正确履行交通行政执法职责，造成重庆市永川区境内货运超限超载运输现象严重，道路受损，严重影响车辆行驶安全及沿线群众生产生活，破坏运输市场秩序，损害交通执法形象，造成恶劣社会影响。\r\n指控上述事实的证据有到案情况说明、常住人口信息表、任职文件、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证人康某某、杨某、陈某、方某某、袁某某、裴某某、王某某、邓某某的证言，被告人苏某的供述等。公诉机关据此认为，被告人苏某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多次单独或伙同他人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应当以××追究其刑事责任；滥用职权，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应当以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故提请本院依法判处。\r\n罪名:受贿。"}
{"id": "2", "q": "根据下列事实和罪名给出涉及的刑法法条。只需给出刑法法条编号，请将答案填在[法条]与<eoa>之间。例如[法条]刑法第128条、刑法第341条<eoa>下面是一个例子:\n事实: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某明知自己患有Ⅱ期梅毒而卖淫，其行为应当以××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李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罪名:传播性病。\n[法条]刑法第360条<eoa>\n请你回答：\n事实:\n经审理，二审查明的事实和证据除补充林某的证言外，其他与一审相同，且经一审当庭举证、质证，查明属实，本院予以确认。关于上诉人曹某及其辩护人称“原判认定其索取刘某20万某错误”的意见，经查，曹某在侦查机关对其讯问的录音录像中多次交代该20万某系其为林某承揽项目向刘某的借款，该供述与二审出庭的实际用款人林某的证言能够相互印证，虽然曹某在书面的讯问笔录中供述该款是向刘某索要，但因讯问笔录记载的内容与讯问录音录像存在实质性差异，应以曹某在讯问录音录像中的供述为准。此外，鉴于证实曹某在税收服务管理、纳税评估等方面为刘某提供帮助缺乏相关书证印证，谋利方面证据不足，故对该起曹某索要刘某20万某的事实存疑不认定，该上诉、辩护意见成立。罪名:受贿。"}
{"id": "3", "q": "根据下列事实和罪名给出涉及的刑法法条。只需给出刑法法条编号，请将答案填在[法条]与<eoa>之间。例如[法条]刑法第128条、刑法第341条<eoa>下面是一个例子:\n事实: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某明知自己患有Ⅱ期梅毒而卖淫，其行为应当以××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李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罪名:传播性病。\n[法条]刑法第360条<eoa>\n请你回答：\n事实: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汤某甲在不具有配备枪支条件的情况下，擅自将在家中发现的老式气步枪1支予以持有，后又通过网络购买了1支仿“秃鹰”气步枪。2013年3月15日，公安机关从被告人汤某甲家中查获了上述老式气步枪1支及气步枪散件50件。经鉴定，枪支散件为一支储气式气步枪的零件；老式气步枪为制式气步枪，以压缩气体为动力发射金属弹丸，具有杀伤力。\r\n罪名: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
{"id": "4", "q": "根据下列事实和罪名给出涉及的刑法法条。只需给出刑法法条编号，请将答案填在[法条]与<eoa>之间。例如[法条]刑法第128条、刑法第341条<eoa>下面是一个例子:\n事实: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某明知自己患有Ⅱ期梅毒而卖淫，其行为应当以××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李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罪名:传播性病。\n[法条]刑法第360条<eoa>\n请你回答：\n事实:经审理查明，自诉人侯某与被告人邢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4年3月26日作出（2014）温赵初字00039号民事判决书，限定邢某于判决书生效后10日内偿还侯某111500元及利息。判决书生效后邢某未履行，侯某于2014年5月7日申请执行，2014年7月31日向邢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限定其在2014年8月5日前按照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但仍未履行。在本案执行过程中查明，邢某2016年五、六月份开始在焦作打工，月收入2000余元。\r\n2017年6月9日已将案件执行完毕，并取得谅解。\r\n上述事实，被告人邢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且有民事判决书，执行通知书，拘留决定书，结案证明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r\n罪名:拒不执行判决、裁定。"}
{"id": "5", "q": "根据下列事实和罪名给出涉及的刑法法条。只需给出刑法法条编号，请将答案填在[法条]与<eoa>之间。例如[法条]刑法第128条、刑法第341条<eoa>下面是一个例子:\n事实: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某明知自己患有Ⅱ期梅毒而卖淫，其行为应当以××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李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罪名:传播性病。\n[法条]刑法第360条<eoa>\n请你回答：\n事实:公诉机关指控，2015年10月21日，被告人叶某某携带“肾白金”等药品到邵武市大竹镇洋坑圩场进行销售时，被执法机关当场查获其尚未销售的“肾白金”4盒、“虎鞭生精”1盒、“蛇鞭回春胶囊”5袋。经南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查获的上述药品均为假药。\r\n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叶某某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向他人出售未经批准生产的药品，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应以销售假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n罪名:生产、销售假药。"}
{"id": "6", "q": "根据下列事实和罪名给出涉及的刑法法条。只需给出刑法法条编号，请将答案填在[法条]与<eoa>之间。例如[法条]刑法第128条、刑法第341条<eoa>下面是一个例子:\n事实: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某明知自己患有Ⅱ期梅毒而卖淫，其行为应当以××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李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罪名:传播性病。\n[法条]刑法第360条<eoa>\n请你回答：\n事实:蒙城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1年至2013年，被告人王1某利用担任蒙城县许某文明办副主任，负责许某改厕工程工作之便，共截留改厕款168633元，占为己有，并挪用公款72万某给他人使用，从事营利性活动。公诉机关提供了被告人供述、证人证言等证据，认为被告人王1某的行为构成××和××，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r\n罪名:贪污;挪用公款。"}
{"id": "7", "q": "根据下列事实和罪名给出涉及的刑法法条。只需给出刑法法条编号，请将答案填在[法条]与<eoa>之间。例如[法条]刑法第128条、刑法第341条<eoa>下面是一个例子:\n事实: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某明知自己患有Ⅱ期梅毒而卖淫，其行为应当以××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李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罪名:传播性病。\n[法条]刑法第360条<eoa>\n请你回答：\n事实:公诉机关指控：（一）滥用职权利用虚假工程资料套取某镇革命老区文化活动阵地建设及革命老区镇墟道路建设专项资金共40万某。\r\n2011年6月至7月期间，被告人杨某甲与杨某乙合谋串通，在没有工程建设项目，通过制作虚假工程合同、验收结算书等工程资料，先后套取某镇革命老区文化活动阵地建设（以下简称文化阵地项目）及革命老区镇墟道路建设（以下简称镇墟道路项目）专项资金共40万某。扣除徐某县第一建筑工程总公司（以下简称一建公司）杨某乙挂靠工程管理费3200元和税务机关纳税23720元外，将余额39.68万某转到杨某乙的个人账户。被告人杨某甲滥用职权与杨某乙共谋套取国家专项资金，造成国家专项资金损失共40万某。\r\n（二）虚增工程量套取某镇政府修缮专项资金20万某。\r\n2011年4月份期间，被告人杨某甲伙同杨某乙合谋，在某镇政府的宿舍修缮工程项目中，通过制作扩大修缮费用、工程竣工验收表和填写虚假验收意见等资料。扣除“一建公司”杨某乙挂靠工程管理费1600元，将19.84万某转到杨某乙的个人账户。镇财会人员向税务机关纳税9864.27元修缮税金。经依法鉴定，该项工程实际所做的造价为38322.63元。杨某甲滥用职权与杨某乙共谋套取国家专项资金，造成国家专项资金损失15万某。\r\n虚增工程量套取某镇政府修缮专项资金30万某。\r\n2012年1月份期间，被告人杨某甲伙同杨某乙合谋，在某镇政府的一条瓦房和办公室的木门、防盗门等工程项目中，通过制作扩大修缮费用和制作《工程竣工验收表》和填写虚假验收意见等资料。扣除“一建公司”杨某乙挂靠工程管理费2400元，将29.76万某转到杨某乙的个人账户，杨某乙向税务机关纳税18018元修缮资金。经依法鉴定，该项工程实际所做的造价为70293.18元。杨某甲滥用职权与杨某乙共谋套取国家专项资金，造成国家专项资金损失20万某。\r\n虚构工程量套取某镇港六村委会排灌渠道建设专项资金50万某。\r\n2011年12月至2012年1月份期间，被告人杨某甲伙同杨某乙合谋，让杨某乙去联系港六村委会排灌渠道建设项目。由于50万某的工程需要公开招投标，被告人杨某甲与杨某乙商量如何避开招投标，杨某乙提议把这个排灌渠道建设工程分成两个项目，最后这项工程按照两个工程项目由某镇港六村委会和“一建公司”签订两份合同。签订合同时临近春节，杨某乙为了尽快拿到该笔50万某工程款，便制作虚假工程资料，但工程一直没有动工。杨某乙向税务机关交纳这二项工程的税款29525元，扣除挂靠“一建公司”工程管理费4000元，骗取某镇港六村委会排灌渠道建设专项资金50万某转到杨某乙的个人账户。实际上，在检察机关依法调查专项资金的案件之后，为应付检察机关的调查，该项工程才开始动工做了一小部分。经依法鉴定，该项工程实际所做的造价为72621.10元。杨某甲滥用职权与杨某乙共谋套取国家专项资金，造成国家专项资金损失427378.90元。\r\n制作虚假工程资料套取某镇南湾防浪堤工程专项资金5万某。\r\n2011年8月左右，被告人杨某甲伙同杨某乙合谋，让杨某乙制作南湾防浪堤这个工程的空白工程合同书、预算书以及结算书后等资料。被告人杨某甲指使某镇工作人员在虚假工程资料里填写有关内容及盖上镇政府的公章和在工程验收表上填写虚假验收意见。2011年10月9日，某镇财会人员向税务机关交纳这项工程税款2200元。2011年10月10日，在工程根本没有施工的情况下，杨某甲自己审批同意把南湾防浪堤这个工程专项资金5万某转出。“一建公司”在2011年11月1日扣除400元的管理费后，将4.96万某转到了杨某乙的个人账户。被告人杨某甲和杨某乙套取国家专项资金，滥用职权造成国家专项资金损失5万某。\r\n针对上述指控的事实，公诉机关当庭提交了本案的相关证据，认为被告人杨某甲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担任某镇镇委书记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政策、规定，超越个人职权，指使其下属工作人员及某镇财政所的相关人员，利用虚假的工程资料，把国家的专项资金套取出来存放到私人老板杨某乙的个人账户，致使某镇政府丧失对专项资金的实际控制和支配权，造成国家专项资金的直接损失达1227378.90元，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追究被告人杨某甲的刑事责任。但被告人杨某甲在检察机关对其立案前，能主动到检察机关投案，并交代部分犯罪事实。提请本院依法判处。\r\n罪名:滥用职权。"}
{"id": "8", "q": "根据下列事实和罪名给出涉及的刑法法条。只需给出刑法法条编号，请将答案填在[法条]与<eoa>之间。例如[法条]刑法第128条、刑法第341条<eoa>下面是一个例子:\n事实: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某明知自己患有Ⅱ期梅毒而卖淫，其行为应当以××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李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罪名:传播性病。\n[法条]刑法第360条<eoa>\n请你回答：\n事实: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发案前，被告人胡某居住于南岸区。2016年5月11日17时许，胡某和其女朋友王某某在其居住房屋内吸食毒品甲基苯丙胺（冰毒）。民警接群众举报后，在该房屋内查获胡某、王某某。经依法搜查，民警在该房屋内查获毒品甲基苯丙胺二包（分别净重1.42克、329.10克）。经鉴定，从查获的毒品中均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胡某称民警查获的毒品是其在酒吧拾得，藏匿于家中用于自己吸食。归案后，胡某如实供述了其非法持有毒品的犯罪事实。\r\n罪名:非法持有毒品。"}
{"id": "9", "q": "根据下列事实和罪名给出涉及的刑法法条。只需给出刑法法条编号，请将答案填在[法条]与<eoa>之间。例如[法条]刑法第128条、刑法第341条<eoa>下面是一个例子:\n事实: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某明知自己患有Ⅱ期梅毒而卖淫，其行为应当以××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李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罪名:传播性病。\n[法条]刑法第360条<eoa>\n请你回答：\n事实:经审理查明，2012年10月，被告人方某被许可在上饶县五府山镇毛楼燕子坳山场采伐372立方米松木。同年11月份，方某开始在该山场采伐松木，经上饶县林业局鉴定，至2013年9月，方某超数量采伐松木共计立木蓄积约27.9772立方米。\r\n2013年9月26日，被告人方某主动到上饶县森林公安局投案。\r\n上述事实，有被告人方某其供述和辩解，有采伐许可证，现场勘验检查笔录、照片，扣押物品清单，码单，户口信息，归案说明，证人余某、周某甲、卜某、周某乙、龚某的证言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r\n罪名:滥伐林木。"}
{"id": "10", "q": "根据下列事实和罪名给出涉及的刑法法条。只需给出刑法法条编号，请将答案填在[法条]与<eoa>之间。例如[法条]刑法第128条、刑法第341条<eoa>下面是一个例子:\n事实: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某明知自己患有Ⅱ期梅毒而卖淫，其行为应当以××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李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罪名:传播性病。\n[法条]刑法第360条<eoa>\n请你回答：\n事实:经审理查明：2015年年初，被告人刘某为方便承包工程，通过路边小广告，联系了办理假证人员张某（另案处理），将身份证复印件、一寸照片等材料通过邮寄的方式寄送给张某，由张某制作了一本由四川省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颁发的“土木工程中级工程师”证书，被告人刘某转账支付好处费人民币1万元给张某。2015年5月，被告人刘某因其儿子刘某豪上学需要办理居住证，遂利用该工程师证书向义乌市流动人口管理局申领了居住证，后刘某豪顺利进入某小学就读。涉案证书原件现已无法找到。经核实，四川省遂宁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16年11月10日出具说明，称该市职称证书所加盖的公章均为“遂宁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从未启用和加盖过“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章，刘某的中级职称证书不是该单位审批颁发的职称证书。\r\n上述事实，被告人刘某在庭审过程中亦无异议，且有证人张某的证言，银行交易明细，居住证申请表及证书复印件，银行交易明细，关于刘某职称证书查核情况的说明，情况说明，辨认笔录及照片，抓获经过，被告人刘某的供述及身份证明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r\n罪名: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
{"id": "11", "q": "根据下列事实和罪名给出涉及的刑法法条。只需给出刑法法条编号，请将答案填在[法条]与<eoa>之间。例如[法条]刑法第128条、刑法第341条<eoa>下面是一个例子:\n事实: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某明知自己患有Ⅱ期梅毒而卖淫，其行为应当以××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李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罪名:传播性病。\n[法条]刑法第360条<eoa>\n请你回答：\n事实:公诉机关指控，2013年12月4日20时许，被告人王4某在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天地迪吧与刘某某（另案处理）发生争执，之后两人在新天地迪吧外面曾短暂发生冲突。双方分开后，刘某某又与被告人王4某电话联系，约定于当晚在大连经济技术LS产电门前打架。随后，被告人王4某纠集马某某（另案处理）、陈某某（另案处理）等人手持砍刀，来到LS产电门前路口。不久，刘某某及其找来的被害人延某以及李某某等人乘一辆黑色现代轿车来到现场。之后双方使用带至现场的凶器对打在一起。期间，被害人延某的面部被砍伤。经大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刑事科学技术室鉴定，被害人延某外伤致口唇全层裂伤，其损伤程度构成轻伤二级；外伤致右上颌第一齿、右下颌第二齿缺失，其损伤程度构成轻伤二级。2014年4月8日，被告人王4某来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其犯罪事实。\r\n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王4某的行为已构成××，应依法判处。\r\n罪名:聚众斗殴。"}
{"id": "12", "q": "根据下列事实和罪名给出涉及的刑法法条。只需给出刑法法条编号，请将答案填在[法条]与<eoa>之间。例如[法条]刑法第128条、刑法第341条<eoa>下面是一个例子:\n事实: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某明知自己患有Ⅱ期梅毒而卖淫，其行为应当以××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李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罪名:传播性病。\n[法条]刑法第360条<eoa>\n请你回答：\n事实:克州人民检察院指控称：1、2012年被告人芮2某在担任克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副书记、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克州永新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承揽阿克陶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综合楼工程提供帮助。2012年5月，克州永新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在阿克陶质量技术监督局综合楼工程招标中以总标的7552819.18元中标。克州永新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龙某某按事前与被告人芮2某约定以工程总造价4%提取好处费，于2012年6月在克州质量技术监督局门前送给被告人芮2某现金30万元人民币。2、2013年被告人芮2某利用职务之便为克州永新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承揽克州质量技术监督局综合楼工程提供帮助。2013年1月，克州永新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在克州质量技术监督局综合楼工程招标中，以总标的43173235.27元中标。克州永新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龙某某按事前与被告人芮2某约定的以工程造价4%提取好处费，分别于2013年1月和2013年4月在克州实验小学家属某送给被告人芮2某现金100万元人民币和72万元人民币，两次共计172万元人民币。被告人芮2某在两项工程中共收受龙某某贿赂合计202万元人民币。\r\n公诉机关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有：1.书证。被告人主体身份文件证明其符合××的犯罪主体。相关工程合同，证明工程项目。相关资金支付凭证，印证被告人收受贿赂的时间符合其供述；2.证人证言。证人龙某某关于贿赂的证言，印证被告人收受贿赂的供述。3.被告人芮2某的供述。\r\n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芮2某在担任克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副书记、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202万元人民币，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由于被告人具有积极退赃、如实供述、认罪态度好等从轻量刑情节，建议量刑应当在××至十五年之间。\r\n罪名:受贿。"}
{"id": "13", "q": "根据下列事实和罪名给出涉及的刑法法条。只需给出刑法法条编号，请将答案填在[法条]与<eoa>之间。例如[法条]刑法第128条、刑法第341条<eoa>下面是一个例子:\n事实: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某明知自己患有Ⅱ期梅毒而卖淫，其行为应当以××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李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罪名:传播性病。\n[法条]刑法第360条<eoa>\n请你回答：\n事实:加格达奇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大兴安岭丽雪淀粉公司于2010年与农户臧某某签订租地合同，将该公司在呼玛县三卡乡的农地租给臧某某经营，至2015年期满，在此六年租期内，臧某某每年向丽雪公司支付租金人民币10000.00元。2012年12月份，被告人朱某按丽雪公司总经理梅某某的指示向臧某某催交2010年至2012年的租金人民币30000.00元，臧某某让其儿媳妇王某某将人民币30000.00元于2012年12月7日汇到朱某在大兴安岭商业银行的个人账户（卡号××××××），朱某于同月18日将此人民币30000.00元取出，用于个人消费。\r\n2013年底，被告人朱某按照梅某某的要求，向臧某某催缴2013年至2015年的租金人民币30000.00元，臧某某让其儿媳妇王某某将人民币30000.00元给朱某汇去，王某某在汇钱时遇到臧某某在丽雪公司工作的弟弟臧某某，由臧某某将该人民币30000.00元交给朱某，朱某将此人民币30000.00元据为已有。\r\n综上，被告人朱某贪污公款共计人民币60000.00元。\r\n经侦查，被告人朱某于2016年6月3日被加格达奇区人民检察院传唤。\r\n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朱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追究其刑事责任。并提供了相应的证据，请依法判处。\r\n罪名:贪污。"}
{"id": "14", "q": "根据下列事实和罪名给出涉及的刑法法条。只需给出刑法法条编号，请将答案填在[法条]与<eoa>之间。例如[法条]刑法第128条、刑法第341条<eoa>下面是一个例子:\n事实: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某明知自己患有Ⅱ期梅毒而卖淫，其行为应当以××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李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罪名:传播性病。\n[法条]刑法第360条<eoa>\n请你回答：\n事实: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3年5月至2014年6月间，被告人李某从上海嘉定地区购买假币后，多次至太仓市浏河、新塘等地，假借买香烟、竹子、兑换零钱等名义，使用假币共计4000元。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李某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并使用假币数额较大，应当以××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李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可以从轻处罚。\r\n被告人李某当庭对太仓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其犯××的事实认罪。\r\n罪名:持有、使用假币。"}
{"id": "15", "q": "根据下列事实和罪名给出涉及的刑法法条。只需给出刑法法条编号，请将答案填在[法条]与<eoa>之间。例如[法条]刑法第128条、刑法第341条<eoa>下面是一个例子:\n事实: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某明知自己患有Ⅱ期梅毒而卖淫，其行为应当以××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李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罪名:传播性病。\n[法条]刑法第360条<eoa>\n请你回答：\n事实:公诉机关起诉指控：2010年7月，四川嘉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嘉煜公司）以3.5亿元的价格拍得四川渠县天星镇东大街国有土地使用权后，嘉煜公司决定用拍得土地作抵押在重庆恒丰银行贷款，委派了公司副总经理王某，总经理助理彭某到重庆专门负责办理贷款。按照规定，重庆恒丰银行的贷款只能发给重庆本地的企业，为此，嘉煜公司出资购买了中航长城大地建工集团第六分公司（简称中航六公司）作为贷款的主体，并由王某担任中航六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经过王某、彭某和重庆恒丰等人的操作下，重庆恒丰银行同意以嘉煜公司拍得土地作为抵押向中航六公司发放贷款1.5亿元。2010年12月31日，重庆恒丰银行向中航六公司发放流动资金贷款1000万，2011年2月10日、2月11日，恒丰银行以承兑汇票方式发放贷款1.4亿。\r\n2011年2月17日，王某在未征得嘉煜公司同意的情况下通过其个人账户将1000万元公司贷款转入重庆众生公司账户，后又支付给罗某（重庆涪陵禾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人）用于个人投资开发重庆沙坪坝安置房项目，直到2011年3月8日王某将该笔1000万贷款作为嘉煜公司归还自己的借款中予以扣减。\r\n2011年2月24日，王某与重庆众生公司李某拟共同投资经营房地产项目，王某以增资入股方式入股众生公司，再次在未征得嘉煜公司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5000万元嘉煜公司贷款转入众生公司的验资专用账户，2011年3月2日，验资成功连同利息50003333.33元转入到众生公司基本账户上，当天将其中的49678333.33元转给中航六公司账户予以归还，其余325000元用于众生公司日常开支。\r\n为认定指控事实，公诉机关当庭宣读并出示了书证；证人证言；鉴定意见；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等证据。认为，被告人身为嘉煜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本公司贷款资金6000万元，进行个人营利活动，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故提请本院依法判处。\r\n罪名:挪用资金。"}
{"id": "16", "q": "根据下列事实和罪名给出涉及的刑法法条。只需给出刑法法条编号，请将答案填在[法条]与<eoa>之间。例如[法条]刑法第128条、刑法第341条<eoa>下面是一个例子:\n事实: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某明知自己患有Ⅱ期梅毒而卖淫，其行为应当以××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李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罪名:传播性病。\n[法条]刑法第360条<eoa>\n请你回答：\n事实:东方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3年夏季，被告人符某在东方市华侨农场柴头水库坝头的土路上捡到一支枪，并多次持该枪到野外打鸟。2014年2月6日17时许，被告人符某酒后无故持枪到柴头队，用枪指着符某、唐某强、曾某图等人，并在符某家和马某小卖部及陈某小卖店等多处打砸物品。经海南省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告人符某持有的枪型物品认定为枪支，具有杀伤力。据此，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符某的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应当以非法持有枪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并建议对被告人符某在××至三年的幅度内处于刑罚。提请本院依法判处。\r\n罪名: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
{"id": "17", "q": "根据下列事实和罪名给出涉及的刑法法条。只需给出刑法法条编号，请将答案填在[法条]与<eoa>之间。例如[法条]刑法第128条、刑法第341条<eoa>下面是一个例子:\n事实: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某明知自己患有Ⅱ期梅毒而卖淫，其行为应当以××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李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罪名:传播性病。\n[法条]刑法第360条<eoa>\n请你回答：\n事实:经审理查明：2014年9月19日下午13时许，在洛阳市老城区邙山镇飞机场东门新奥天然气管道施工工地，被告人张某某作为挖土作业的负责人，在未采取任何安全措施的情况下，指派张某甲到深约550厘米的坑道内实施挖土作业。14时许，该坑道北侧陡面2.5米处发生塌方，张某甲被埋在坑内长达一小时后窒息死亡。案发后，张某某的妻子主动赔偿了被害人家属38万元整。\r\n上述事实，被告人张某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且有户籍及现实表现证明、到案证明、民事赔偿协议书及收条、现场照片、张某甲死亡证明等书证，证人周某某、申某某等人的证言，现场勘验笔录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r\n罪名:重大劳动安全事故。"}
{"id": "18", "q": "根据下列事实和罪名给出涉及的刑法法条。只需给出刑法法条编号，请将答案填在[法条]与<eoa>之间。例如[法条]刑法第128条、刑法第341条<eoa>下面是一个例子:\n事实: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某明知自己患有Ⅱ期梅毒而卖淫，其行为应当以××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李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罪名:传播性病。\n[法条]刑法第360条<eoa>\n请你回答：\n事实:新沂市人民检察院指控：\r\n2010年4月至2015年间，被告人潘某某在新沂市＊＊镇＊＊村＊组＊＊号其家中开设诊所，因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执业医师资格证》行医，分别于2010年6月1日、2011年5月27日、2012年5月20日被新沂市卫生局行政处罚。后被告人潘某某继续在其诊所内无证行医，并于2015年10月30日正在行医时被新沂市公安局马陵山派出所查获。\r\n被告人潘某某于2015年10月30日被新沂市公安局马陵山派出所民警依法传唤到案，其如实供述上述犯罪事实。\r\n罪名:非法行医。"}
{"id": "19", "q": "根据下列事实和罪名给出涉及的刑法法条。只需给出刑法法条编号，请将答案填在[法条]与<eoa>之间。例如[法条]刑法第128条、刑法第341条<eoa>下面是一个例子:\n事实: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某明知自己患有Ⅱ期梅毒而卖淫，其行为应当以××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李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罪名:传播性病。\n[法条]刑法第360条<eoa>\n请你回答：\n事实:经审理查明：\r\n2013年8月6日10时许，贺某（已判刑）因非法储存爆炸物被民警传唤至仙槎桥派出所接受调查，因害怕自己非法储存爆炸物的事情暴露，趁机打电话给王某（已判刑），要王某帮其将家中的炸药、雷管转移。王某立即赶到贺某家，在贺某家中找到炸药（全称改性铵油炸药）12.3公斤、雷管（全称普通瞬发电雷管）50枚，随后将这些炸药、雷管送到被告人赵某位于仙槎桥镇白沙村的家中，并与当日14时电话告知被告人赵某。当天傍晚，被告人赵某回家后将上述炸药、雷管藏于自家楼上的谷仓内。在得知王某被民警抓获后，被告人赵某立即离家逃匿，后通过他人告知民警其藏匿炸药、雷管的地点。2013年8月7日23时许，邵东县公安局仙槎桥派出所民警在被告人赵某家楼上的谷仓内查获炸药12.3公斤、雷管50枚。\r\n2016年9月13日，被告人赵某自动向公安机关投案。\r\n2017年3月29日，邵东县司法局经对被告人赵某进行社区矫正社会调查后出具调查评估意见书，建议对被告人赵某实行社区矫正。\r\n上述事实，被告人赵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无异议，并有证人贺某、王某的证言，提取笔录，扣押决定书，抓获经过，刑事判决书及户籍资料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r\n罪名: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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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rness Report runs agent harnesses from their GitHub repos on Harbor tasks and records every model call. Every page is also `.md` and `.json`; index: https://harnessreport.com/llms.txt · MCP: https://harnessreport.com/mc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