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awbench / lawbench-2-2-7-zero-shot

- taskset: [lawbench](https://harnessreport.com/tasks/lawbench.md)
- difficulty: medium
- category: legal NLP benchmark
- language: 
- runnable from the site: no
- agent timeout: 3600s

## Results by harn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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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nstruction

```
You have 20 cases to process. You must answer ALL of them.
Create the file `/app/answer.jsonl` and write your output there.

OUTPUT FORMAT (STRICT, JSON Lines / ndjson):

1. `/app/answer.jsonl` must contain EXACTLY 20 non-empty lines.
2. Each line must be a valid JSON object with EXACTLY two keys:
   - "id": string
   - "answer": string
     No extra keys are allowed.
3. The "id" must match the input id exactly.
4. Output must be JSON lines only:
   - No markdown fences (no ```).
   - No headings, numbering, commentary, or extra text.
   - No blank lines.
5. Output language: Chinese.
6. For each case, output ONLY the final answer text required by the question. Do not add explanations.
7. Answers must be single-line strings. Do not include line breaks.
   If the answer would normally include line breaks, replace them with a single space.
8. Do not skip any case. If you cannot answer a case, output:
   {"id":"<id>","answer":""}

Example Output (format only; do not copy the placeholder text):
{"id":"0","answer":"<这里填写对应题目的中文答案>"}
{"id":"1","answer":"<这里填写对应题目的中文答案>"}

INPUT CASES:
{"id": "0", "q": "判断句子包含的争议焦点类别，每个句子只包含一个争议焦点类别。类别包括:诉讼主体、租金情况、利息、本金争议、责任认定、责任划分、损失认定及处理、原审判决是否适当、合同效力、财产分割、责任承担、鉴定结论采信问题、诉讼时效、违约、合同解除、肇事逃逸。将答案写在[争议焦点]和<eoa>之间，如[争议焦点]本金争议<eoa>。\n句子:原告诉称：TIMEPER在宁陵县华堡乡李楼村东头，原被告发生交通事故，此事故经ORG处理认定双方负此事故的同等责任，由于原告伤势较重，住院花费了数万元的医疗费用，而被告却不支付医疗费，故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超出交强险的部分按照责任进行承担，请求依法判令：1、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20000元整，后期费用伤残评定后再追加。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后原告变更其诉讼请求数额为80000元。 被告PER辩称：我们同意赔偿，但是现在没有钱，我父亲现在正在治疗中等损失确定后，再提出诉讼与本案原告赔偿数额相折抵。"}
{"id": "1", "q": "判断句子包含的争议焦点类别，每个句子只包含一个争议焦点类别。类别包括:诉讼主体、租金情况、利息、本金争议、责任认定、责任划分、损失认定及处理、原审判决是否适当、合同效力、财产分割、责任承担、鉴定结论采信问题、诉讼时效、违约、合同解除、肇事逃逸。将答案写在[争议焦点]和<eoa>之间，如[争议焦点]本金争议<eoa>。\n句子:上诉人ORG不服原审判决，上诉称：一、一审判决没有查清事实。受害人PER指挥倒车时不慎坠落坑中，被上诉人没有及时报警，造成现场被破坏。被上诉人电话通知上诉人时明确告诉上诉人，受害人是不慎自己坠落基坑摔伤的。由于被上诉人没有及时通知上诉人，现在无法证实摔伤事实，保险公司拒绝赔是符合保险法规定的。二、一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无法证实受害人PER受伤是被保车辆所致，因此一审法院判决我方赔付是适用法律错误。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撤销原判，改判上诉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一审、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被上诉人PER辩称：一、答辩人是否报警及向被答辨人告知的早晚不是被答辩人拒赔的理由ORG的证明、证人PER、PER的证人证言能够证明案件事实。三、被答辩人假设倒车速度快不符合倒车的基本规则。被保车辆撞的是PER的后面，因此不存在自我保护及前胸有撞击的情况。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判决正确。请求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id": "2", "q": "判断句子包含的争议焦点类别，每个句子只包含一个争议焦点类别。类别包括:诉讼主体、租金情况、利息、本金争议、责任认定、责任划分、损失认定及处理、原审判决是否适当、合同效力、财产分割、责任承担、鉴定结论采信问题、诉讼时效、违约、合同解除、肇事逃逸。将答案写在[争议焦点]和<eoa>之间，如[争议焦点]本金争议<eoa>。\n句子:宣判后，上诉人PER不服原审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称，1、原审认定事实错误，原审已认定本案的交通事故系被上诉人与上诉人顺行时，与上诉人所骑的自行车追尾造成。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上诉人在本次事故中无过错，不应承担责任。而原审以双方无证据证明为由推定双方承担事故同等责任于法无据。2、被上诉人在原审中提交的工资表系伪造，且未提交营业执照和企业机构代码证，原审判决上诉人赔偿被上诉人46826.12元是错误的。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撤销原判，改判或发回重审。 被上诉人PER辩称，1、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一前一后顺行，上诉人突然横穿马路，致使被上诉人躲闪不及碰撞，发生交通事故。在此次事故中上诉人存在主要过错，原审根据ORG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事故证明，判决上诉人承担50%的赔偿合法有据。2、被上诉人提供的工资表是真实的，原审中被上诉人已提供了其工作单位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原审法院对赔偿数额认定是正确的。上诉人的上诉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请求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id": "3", "q": "判断句子包含的争议焦点类别，每个句子只包含一个争议焦点类别。类别包括:诉讼主体、租金情况、利息、本金争议、责任认定、责任划分、损失认定及处理、原审判决是否适当、合同效力、财产分割、责任承担、鉴定结论采信问题、诉讼时效、违约、合同解除、肇事逃逸。将答案写在[争议焦点]和<eoa>之间，如[争议焦点]本金争议<eoa>。\n句子:原告诉称，原被告于TIME签订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甲方将位于石家庄市裕东小区63栋1单元501室出租给乙方，租期为TIME，至TIME止。租金为1300元／月。被告开始租赁时尚可。自TIME乙方开始拖欠甲方房租至今已TIME，加上审理期间的TIME，所欠房租共计9100元。期间被告损坏原告财产，拖欠租金、水费、煤气PER卫生费等。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请求依法解除原被告于TIME签订的租赁合同；判令被告交接给原告钥匙两套、水卡、电卡、煤气卡、租赁合同各一PER判令被告支付原告租金9100元；判令被告支付所欠原告现金1300元；判令被告赔偿给原告造成的墙裙损坏7500元和沙发及其附属品2800元，被告取走原告18米两厢四平米铜丝防冻线90元，合计10390元；判令被告支付水费、煤气费、卫生事业费、垃圾处理费、保洁费约1000元。 被告辩称，TIME我哥哥PER就已和原告PER商量好近期搬走，原告也已经同意。我在租赁房屋时，原告只给我一把钥匙，并非两套。TIME至TIME，我从未去过石家庄市裕东小区63-1-501PER因为在TIME我哥哥早已将我所有东西搬走，并将唯一一套钥匙和水表卡、电卡、燃气卡各一张在原告知情的情况下留在裕东小区63-1-501室屋内。我没有拖欠原告房租9100元。押金是两个月房租2600元，当时给了原告一半1300元，那张欠条是另一半押金1300元。墙裙和沙发是我养的宠物狗给咬坏的，但是沙发及其附属品在我入住当天就已经有破旧不堪。沙发周围是透明胶带黏贴的，只是用一块布料坐垫遮盖。四平米铜线从未见过，更没有拿走。TIME到TIME搬走期间，房屋内的水、电、垃圾处理费从未拖欠，并且还能保证TIME搬东西当天水、电还都照常用过。TIME我缴纳了TIME房租。在TIME我就已经打电话告知原告要退房，月底前一定搬走。我在TIME搬走时委托我哥哥告知原告押金和剩余房租不要求退还，就当是赔偿沙发和墙裙的损坏。TIME联系原告想尽快解除合同，原告不承认之前的承诺，并开始向我索要房租及墙裙、沙发的赔偿款。多次协商未果。所以不同意原告的请求。"}
{"id": "4", "q": "判断句子包含的争议焦点类别，每个句子只包含一个争议焦点类别。类别包括:诉讼主体、租金情况、利息、本金争议、责任认定、责任划分、损失认定及处理、原审判决是否适当、合同效力、财产分割、责任承担、鉴定结论采信问题、诉讼时效、违约、合同解除、肇事逃逸。将答案写在[争议焦点]和<eoa>之间，如[争议焦点]本金争议<eoa>。\n句子:PER上诉称，一审法院判决上诉人与PER共同偿还被上诉人18万元，于法无据，于理不通，且明显偏袒被上诉人。本案中TIME、TIME两份欠条中“PER的签字并非PER本人所签，两份司法鉴定结论均为倾向性意见，不具备肯定或否定意见。被上诉人与PER阳系父子关系，两张借条内容不是PER所写，违背客观规律和常识。故请求二审法院依法判决驳回被上诉人诉讼请求，或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PER答辩称，上诉人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其上诉理由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请求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PER未发表答辩意见。"}
{"id": "5", "q": "判断句子包含的争议焦点类别，每个句子只包含一个争议焦点类别。类别包括:诉讼主体、租金情况、利息、本金争议、责任认定、责任划分、损失认定及处理、原审判决是否适当、合同效力、财产分割、责任承担、鉴定结论采信问题、诉讼时效、违约、合同解除、肇事逃逸。将答案写在[争议焦点]和<eoa>之间，如[争议焦点]本金争议<eoa>。\n句子:宣判后，PERPER不服，向本院提起上诉称，住建局作为东洲公园的管理方，两名儿童在其管辖的范围内溺亡，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况且东洲公园是在没有竣工验收的情况下即对外开放，事发时住建局在现场并未设置任何标志，所谓游客须知是事发后设置的，故住建局作为管理者应当承担较大的赔偿责任。PERPER并不否认自己存在监护责任，愿意承担20%的责任ORG与住建局对本起事故的发生过错较大，应当承担80%的赔偿责任。综上，原审部分事实认定错误，请求撤销原判，依法改判或发回重审ORG答辩称，依照事实和法律ORG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发生事故的水塘是历史形成的天然水塘，ORG仅在水塘上建造了天台，并非进行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此外，根据政府部门作出的答复及ORG原审中提交的事发当天网页上群众拍摄的照片等来看，事发地点有警示标志。原审认为拍摄地点距离水塘有一定距离就认为水塘边没有警示标志系认定事实错误。ORG基于对PERPER的同情没有提起上诉ORG答辩称，事故调查中确认公园中设置的警示标志已经到位。东洲公园是开放性的，住建局作为管理人已经尽职。原审确认住建局不应当承担责任，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id": "6", "q": "判断句子包含的争议焦点类别，每个句子只包含一个争议焦点类别。类别包括:诉讼主体、租金情况、利息、本金争议、责任认定、责任划分、损失认定及处理、原审判决是否适当、合同效力、财产分割、责任承担、鉴定结论采信问题、诉讼时效、违约、合同解除、肇事逃逸。将答案写在[争议焦点]和<eoa>之间，如[争议焦点]本金争议<eoa>。\n句子:五原告诉称：TIMEPER某某驾驶二轮摩托车在丰城乐安路由丰城往乐安方向行驶，行驶至丰城乐安路272KM+980M路段，与正在收稻谷的行人PER发生碰撞，PER被撞后腾空与相对方向行驶由被告何某某驾驶的赣FE5882轻型厢式货车相撞。雷某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与行人PER相撞后行驶至道路左边也与被告何某某的赣FE5882轻型厢式货车相撞，造成PER当场死亡、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ORG鉴定PER因交通事故致颅脑损伤死亡。事故经ORG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何某某负本次事故的同等责任，雷某某、余某丁共同负本次事故的同等责任。为此，五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共同赔偿因PER死亡造成的死亡赔偿金222780元（11139元/年×TIME）、丧葬费23949.5元（3991.58元/月×TIME）、3人误工费2794.1元（3991.58元/月×TIME×3人）、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0元、赡养费21215元（原告PER：8486元/年×TIME÷2），合计321738.6元（其中50000元精神抚慰金在交强险限额内先行赔付），按事故同等责任五原告应得的赔偿款为133369.3元[（321738.6元-165000元）×50%+55000元]，扣除被告人财保ORG已赔付的80000元，被告还应赔偿53369.3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被告何某某辩称：之前我与被告PER已经补偿了50000元给五原告，双方已经协商好了，相关赔偿应当由保险公司承担。 被告PER辩称：同意被告何某某的意见。。 被告人财保ORG辩称：我公司已经赔付了71519.95元，原告也认可赔付金额，再次起诉没有依据。投保人没有投保不计免赔，同等责任免赔率为10%。我公司已经赔付相关款项，精神抚慰金我公司这次不再赔偿，且要求5万元也过高，以3万元为ORG当时已经赔付相关款项，原告再次起诉没有依据，即使再次赔偿，应当按照农村标准和旧标准计算，不应按照新标准计算。"}
{"id": "7", "q": "判断句子包含的争议焦点类别，每个句子只包含一个争议焦点类别。类别包括:诉讼主体、租金情况、利息、本金争议、责任认定、责任划分、损失认定及处理、原审判决是否适当、合同效力、财产分割、责任承担、鉴定结论采信问题、诉讼时效、违约、合同解除、肇事逃逸。将答案写在[争议焦点]和<eoa>之间，如[争议焦点]本金争议<eoa>。\n句子:上诉人ORG不服原审判决，上诉称：上诉请求：一、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被上诉人确系弃车逃逸，依据保险合同约定，上诉人不承担商业第三者的赔偿责任。1、根据聊临公交认字（2013）第00331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的事实，被上诉人在事故发生后，存在弃车逃逸行为ORG《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责任免除章节中第五条“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的对第三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中第（六）项规定，“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被保险机动车或者遗弃被保险机动车逃离现场，……。”因此，上诉人在商业险范围内无赔偿义务。2、被上诉人在庭审中仅口头称，事发后，其报警并委托朋友保护现场，然后离开现场就医。在被上诉人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的情况下，一审法院仅凭被上诉人的口头陈述，就认定被上诉人离开现场的行为不能视为未依法采取措施逃离现场，与保险条款规定的免责情形不是同一概念，系认定事实不清。ORG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依法判决上诉人在商业险范围内不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保险人将法律、行政法规中的禁止性规定情形作为保险合同免责条款的免责事由，保险人对该条款作出提示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以保险人未履行明确说明义务为由主张该条款不生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上诉人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中禁止性规定“交通肇事后，驾驶员不得逃离现场”作为《机动车商业第三者保险》中第五条第六项的免责条款。庭审中，上诉人提交了投保资料一宗，被保险人均签字认可，证明上诉人已履行了责任免责条款的告知义务，本案出现免赔情形，上诉人应依法不承担赔偿责任。综上，请求依法撤销原审判决，改判驳回被上诉人对上诉人的诉讼请求；一审、二审诉讼费由被上诉人承担。 针对上诉人ORG的上诉理由及请求，被上诉人PER答辩称：一、临清法院（2014）临民一初字第61号民事判决书及ORG（2014）聊民申字第55号民事裁定书均确认，上诉人应当在商业第三者的赔偿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最高院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九十三条之规定，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当事人无须举证证明。因上诉人没有提供合法有效的相反证据，并能够足以推翻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所确认的事实，故上诉人应当在商业第三者的赔偿限额内承担本案的赔偿责任。二、本案事故发生后，被上诉人PER委托朋友PER、PER保护事故现场，PER、PER还协助处理该事故的民警将事故车辆拖运至事故处理科停车场。因为PER受伤急需医院治疗，才离开现场，该事实有医院诊断病历为证PER向受害人主动垫付医疗费用40000元，主观上没有逃避法律责任的故意，故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逃逸。综上，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请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id": "8", "q": "判断句子包含的争议焦点类别，每个句子只包含一个争议焦点类别。类别包括:诉讼主体、租金情况、利息、本金争议、责任认定、责任划分、损失认定及处理、原审判决是否适当、合同效力、财产分割、责任承担、鉴定结论采信问题、诉讼时效、违约、合同解除、肇事逃逸。将答案写在[争议焦点]和<eoa>之间，如[争议焦点]本金争议<eoa>。\n句子:原告PER诉称，TIME至TIME间，被告以做生意、搞养猪事业，扩大养猪规模，先后向原告借款80000元，后原告多次要求被告还款，被告以自己腿部不慎受伤有病且暂时周转困难，请求宽限，并答应会尽快还款，可至今分文未还，故涉诉贵院要求被告立即偿还所借原告80000元，并承担利息。 被告PER辩称，原告属恶意诉讼，原告已超诉讼时效，TIME借款是劳务中介PERTIME、TIME借条是伪造的，请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id": "9", "q": "判断句子包含的争议焦点类别，每个句子只包含一个争议焦点类别。类别包括:诉讼主体、租金情况、利息、本金争议、责任认定、责任划分、损失认定及处理、原审判决是否适当、合同效力、财产分割、责任承担、鉴定结论采信问题、诉讼时效、违约、合同解除、肇事逃逸。将答案写在[争议焦点]和<eoa>之间，如[争议焦点]本金争议<eoa>。\n句子:原告PER起诉称，TIME，被告PER因生意需要，向原告借款150万元，并于TIME出具借条一份，借条承诺：借款定于TIME归还本息，并约定利息为每月2%。两被告系夫妻关系，借款亦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为夫妻共同债务。现两被告逾期未付，原告故诉请判令：一、两被告共同归还原告借款本金150万元及支付利息39万元（按本金150万元，按月息2%，自TIME暂计算至TIME，实际计算至履行之日止）；二，本案诉讼费由两被告承担。 两被告答辩称，本案不是纯粹的借款，原告想投资，被告PER是做项目的，原告分两次将款项打给PER付。后因投资项目没有谈成，所以出具借条。借条是原告起草的，被告只是签字，实际书写时间为TIME。双方对利息没有约定。因为原告投资未成而形成本案，所以要求PER共同偿还的诉求是不能成立的。"}
{"id": "10", "q": "判断句子包含的争议焦点类别，每个句子只包含一个争议焦点类别。类别包括:诉讼主体、租金情况、利息、本金争议、责任认定、责任划分、损失认定及处理、原审判决是否适当、合同效力、财产分割、责任承担、鉴定结论采信问题、诉讼时效、违约、合同解除、肇事逃逸。将答案写在[争议焦点]和<eoa>之间，如[争议焦点]本金争议<eoa>。\n句子:上诉人PER上诉称：1、一审认定事实错误。上诉人未碰撞被上诉人PER不应赔偿。2、应让被上诉人PER赔偿。第二次开庭时PER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法庭在没有对重新鉴定意见书中的新证据质证的情况下，下判决书不符合法律程序。请求依法改判，并由被上诉人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被上诉人PER答辩称：原审事实认定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判决公正合理，应予维持。 被上诉人PER答辩称：同被上诉人PER的答辩意见。"}
{"id": "11", "q": "判断句子包含的争议焦点类别，每个句子只包含一个争议焦点类别。类别包括:诉讼主体、租金情况、利息、本金争议、责任认定、责任划分、损失认定及处理、原审判决是否适当、合同效力、财产分割、责任承担、鉴定结论采信问题、诉讼时效、违约、合同解除、肇事逃逸。将答案写在[争议焦点]和<eoa>之间，如[争议焦点]本金争议<eoa>。\n句子:原告PER呈起诉称：TIMEPER被告PER驾驶的ORG×××××小型普通客车与原告驾驶的悬挂备案号为椒江D.50789的轻便二轮摩托车在河头镇佃坑村会车，将原告连人带车撞倒。此交通事故发生后，被告PER将原告送到ORG治疗，由于伤势严重，原告又被转到ORG治疗，经诊断原告的伤情为右胫腓骨上段粉碎性骨折及右胫前软组织挫伤等。交警部门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证明，而未作责任认定。诉请判令：被告PER赔偿原告已有的经济损失86530.20元，后续治疗费等待事实发生后再另案主张；被告ORG作为涉案车辆的保险人在其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在审理过程中，因有关赔偿项目的计算标准作了调整，原告将诉讼请求中的赔偿经济损失总额变更为90010.2元。 被告PER答辩称：与原告驾驶的摩托车会车时未曾碰撞或刮擦，其不存在过错；原告受伤系原告自身未取得驾驶资格、驾车时注意力不集中和遇对向来车时采取措施不当等过错所致，当时原告即表示与其无关。故请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被告ORG答辩称：涉案的ORG×××××号车在其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商业三者险50万元和不计免赔险属实，但本案原告不能举证证明被告PER对原告的受伤存在过错和侵权行为，即被告PER不承担赔偿责任，则其公司亦不应承担赔偿责任，故请求驳回原告要求其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诉讼请求。"}
{"id": "12", "q": "判断句子包含的争议焦点类别，每个句子只包含一个争议焦点类别。类别包括:诉讼主体、租金情况、利息、本金争议、责任认定、责任划分、损失认定及处理、原审判决是否适当、合同效力、财产分割、责任承担、鉴定结论采信问题、诉讼时效、违约、合同解除、肇事逃逸。将答案写在[争议焦点]和<eoa>之间，如[争议焦点]本金争议<eoa>。\n句子:ORG抗诉认为：一、本案交通事故发生于TIME，生效判决于TIME作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施行于TIME，且不溯及既往，本案一审再审时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判决PER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系适用法律错误。二、宣临出租车公司、PERPERPER之间，除有PERPER与宣临出租车公司的挂靠关系外，还有PER与PER间的车辆租赁关系。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PER只能在其有过错的情形下，才能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原审及再审均未查明PER应承担赔偿责任的过错情形即判决PER承担连带责任，无法律依据。 本院再审过程中，申诉人PER称：同意抗诉机关的抗诉意见。PER没有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被申诉人宣临出租车公司辩称：TIME，PER金带PER到公司，PERPER、宣临出租车公司一起签订的租赁合同，租金都是PER交给了PER事故发生后，PER一直不配合处理交通事故，是PER赔偿的受害人。检察机关的抗诉意见由法院审查。被申诉人PER辩称：本案赔偿与PER无关。车辆挂靠及出租均是PER与宣临出租车公司或PER与PER之间的关系。抗诉机关的抗诉意见由法院审查。被申诉人PER辩称：原审判决正确。"}
{"id": "13", "q": "判断句子包含的争议焦点类别，每个句子只包含一个争议焦点类别。类别包括:诉讼主体、租金情况、利息、本金争议、责任认定、责任划分、损失认定及处理、原审判决是否适当、合同效力、财产分割、责任承担、鉴定结论采信问题、诉讼时效、违约、合同解除、肇事逃逸。将答案写在[争议焦点]和<eoa>之间，如[争议焦点]本金争议<eoa>。\n句子:被告PER辩称，因原告对婚姻不忠且有暴力倾向，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故其同意离婚；其同意婚生女王某乙由其抚养，但要求原告每月负担抚养费1000元；因原告对婚姻不忠且有暴力倾向，经常对其实施家庭暴力，系过错PER共同财产应不分或少分；其取钢板还需后续治疗费9000元，且双方离婚导致原告失业、居无定所，生活特别困难，要求原告支付一定的后续治疗费和扶助费。 PER甲上诉请求：1、依法撤销一审判决第四项；2、要求探视孩子的权利。理由是：1、虽然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分居后，上诉人从银行支出46392.3元，但该款已经用于公司运营和家庭生活支出；2、双方结婚时并无房屋，一直租住房屋内，离婚后上诉人亦无住处，原审判决36000元经济帮助显失公平。 PER辩称，1、PER甲经营ORG，年收入20多万元，PER离婚后居无定所，没有经济收入且需抚养孩子，属于生活困难，王某甲应当给予帮助。2、PER甲私自转移财产应从TIME家庭暴力时计算。3、PER甲一审未对孩子探视权进行主张，原审判决未予处理并无不当。"}
{"id": "14", "q": "判断句子包含的争议焦点类别，每个句子只包含一个争议焦点类别。类别包括:诉讼主体、租金情况、利息、本金争议、责任认定、责任划分、损失认定及处理、原审判决是否适当、合同效力、财产分割、责任承担、鉴定结论采信问题、诉讼时效、违约、合同解除、肇事逃逸。将答案写在[争议焦点]和<eoa>之间，如[争议焦点]本金争议<eoa>。\n句子:原告PER诉称：TIME，PER与PER签订施工合同一份，约定将PER承接的ORG的ORG4S店土建中的木工、钢筋工、架子工部分由PER施工，协议签订后，PER按约进行了施工。另外东风标致4S店土建原由PER挂靠到神扬公司名下进行承接施工。现尚结欠工程价款100000元未结清，故诉至法院要求PER支付工程价款100000元及该款自TIME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逾期付款利息并由神扬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被告神扬公司辩称：对PER挂靠到神扬公司名下经营没有异议，但目前也只结欠价款40194元，且该款也不应由神扬公司支付，故请求法院查明事实，依法驳回对神扬公司的所有诉讼请求。 被告PER辩称：对PER挂靠到神扬公司名下经营没有异议，对结欠工程价款100000元也没有异议，但应先由神扬公司代为支付，故请求法院查明事实依法判决。"}
{"id": "15", "q": "判断句子包含的争议焦点类别，每个句子只包含一个争议焦点类别。类别包括:诉讼主体、租金情况、利息、本金争议、责任认定、责任划分、损失认定及处理、原审判决是否适当、合同效力、财产分割、责任承担、鉴定结论采信问题、诉讼时效、违约、合同解除、肇事逃逸。将答案写在[争议焦点]和<eoa>之间，如[争议焦点]本金争议<eoa>。\n句子:原告PER诉称，TIME0分，被告PER其驾驶属被告PER所有的桂08-65025号多功能拖拉机，由桂平市大湾镇里各村往大湾镇大湾圩方向行驶，至大湾镇××××路段，被告PER其驾车往左避让同向行走在公路前方右边的行人过程中，遇原告驾驶无号牌轻便摩托车（载PER永）从相对方向驶来，双方发现后避让不及，致使多功能拖拉机车头左前角与摩托车车头发生碰撞，造成原告和PER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经ORG处理，作出浔公交认字（2016）第0326005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PER其负本次事故主要责任，原告负本次事故次要责任PER永不负本次事故责任。原告受伤后，当日被送到ORG抢救治疗，后转到ORG住院治疗，诊断为：1、左锁骨中段骨折；2、左面部软组织挫伤。共住院TIME。出院医嘱：建议全休TIME、加强营养、如有不适随时就诊。事故造成原告的经济损失有：1、医疗费21814.19元；2、住院伙食补助费1200元（100元／天×TIME）；3、营养费1200元（20元／天×TIME）；4、误工费5340.24元（74.17元／天×TIME）；5、护理费890.04元（74.17元／天×TIME）；6、交通费500元；合计30944.47元。原告认为，被告PER其在事故中存在严重过错，对事故造成原告的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被告PER其系桂08-65025号车所有权人，对被告PER其的赔偿义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被告保险公司是承保桂08-65025号车交强险的保险人，应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先予赔偿。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请求法院判决：被告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经济损失6730.28元给原告；二、被告PER其赔偿经济损失16949.93元给原告。 被告PER其辩称，首先，被告PER已将桂08-65025号车转让给本人，购车款已支付给被告PER其，只是尚未转户而已。其次，原告系无证驾驶无号牌的摩托车上道路行驶，对本次事故的发生存在严重过错，应负事故主要责任。再次，对原告主张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无异议，其他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费用不予认可。本人已赔偿3000元给原告和PER。 被告PER未作出答辩ORG辩称，第一，桂08-65025号车在本公司投保了交强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有效期限内。第二，对原告主张的经济损失提出以下意见：1、医疗费以正式票据为准；2、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无异议；3、营养费按住院TIME计算；4、事故发生时，原告未满18周岁，主张误工费无事实和法律依据；5、交通费认可100元。本公司为PER垫付了医疗费10000元。第三，本案诉讼费用不应由保险公司负担。"}
{"id": "16", "q": "判断句子包含的争议焦点类别，每个句子只包含一个争议焦点类别。类别包括:诉讼主体、租金情况、利息、本金争议、责任认定、责任划分、损失认定及处理、原审判决是否适当、合同效力、财产分割、责任承担、鉴定结论采信问题、诉讼时效、违约、合同解除、肇事逃逸。将答案写在[争议焦点]和<eoa>之间，如[争议焦点]本金争议<eoa>。\n句子:宣判后，ORG不服，向本院提起上诉称，一、其业务经理PER和项目经理PER虽然在合同上签了字，但并未加盖ORG的合同专用PER同时，PER也不具有签订合同的资格，所以该合同对ORG不产生法律效力。且该合同无法履行，其及时口头通知了ORG劳务，但PER劳务私自交给PER100000元，PER并未交给公司。一审判决由其偿还ORG劳务100000元，事实认定错误。二、《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ORG只是任命PER为业务经理，对外可以代表公司商谈合同，并未追认PER具有签订合同的资格。同时，PER收取100000元完全是其个人行为，与ORG无关。原审法院适用法律错误。请求撤销ORG（2013PER初字第01473号民事判决，驳回PER劳务的诉讼请求。 锦鸿劳务辩称，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我方提交的合同上有ORG合同专用章，合同是在ORG住所地订立的。请求驳回ORG的上诉请求。"}
{"id": "17", "q": "判断句子包含的争议焦点类别，每个句子只包含一个争议焦点类别。类别包括:诉讼主体、租金情况、利息、本金争议、责任认定、责任划分、损失认定及处理、原审判决是否适当、合同效力、财产分割、责任承担、鉴定结论采信问题、诉讼时效、违约、合同解除、肇事逃逸。将答案写在[争议焦点]和<eoa>之间，如[争议焦点]本金争议<eoa>。\n句子:原告PER诉称，TIME，被告塔布板村委会（发包PER与被告ORG（承包PER签订《以房抵顶工程款》补充协议一份。TIME，被告ORG将其中一套顶账房转让给原告，双方签订《购房协议》，协议中的289540元房款，原告在签订协议当天即一次性付清，之后原告装修入住（装修费大约6万元）。后由于ORG将该房屋分配给村民PER以及ORG又将该房屋抵押给PER等原因，引发诉讼。经你院一审及ORG二审、再审，最终判决认定抵账房屋系集体土地上的“小产权房”，原告非本村村民，无权取得抵账房屋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原告认为，塔布板村委会作为城中村改造小区的主体，应该知道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在与ORG签订以房抵顶工程款后，又将房屋分配给村民，ORG将房屋抵顶原告工程款后，又将房屋为他人提供抵押担保。由于二被告的严重失信行为和过错，导致原告遭受极大经济损失。为此依法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1、依法解除原告与ORG签订的《购房协议》；2、要求二被告连带返还购房款289540元并支付利息损失29827元；3、请求二被告赔偿室内装修费6万元（准确数额以法院委托评估值为准）；4、案件受理PER评估费由被告承担。"}
{"id": "18", "q": "判断句子包含的争议焦点类别，每个句子只包含一个争议焦点类别。类别包括:诉讼主体、租金情况、利息、本金争议、责任认定、责任划分、损失认定及处理、原审判决是否适当、合同效力、财产分割、责任承担、鉴定结论采信问题、诉讼时效、违约、合同解除、肇事逃逸。将答案写在[争议焦点]和<eoa>之间，如[争议焦点]本金争议<eoa>。\n句子:ORG铁力支行上诉请求：1.撤销原审判决第三项，改判被上诉人车培顺、车培南、PER承担连带偿还责任；2.被上诉人承担一、二审诉讼费用。事实和理由：原审法院认为上诉人没有证据佐证在TIME至TIME向被上诉人车培顺、车培南、PER主张过权利，故认定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已经届满，庭审中上诉人出示了TIME、TIME、TIME日向车培南、鲍淑花邮寄催收通知书的快递单据，TIME、TIME两次快递单据上面有PER及车培南的签名，TIME的单据通过网上单据查证系统核实已经由本人签收。并且单据上的邮寄地址为哈尔滨市松北区世贸大道116号世纪花园小区C区18栋2单元201室，同判决中被上诉人PER住所地址相同，电话139××××7649同保证合同中预留电话相同。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不存在其他业务往来，按照生活习惯能够证实上诉人实际向被上诉人寄送的催款通知书。此外，上诉人提供的监控视频能够看出PER、车培南和上诉人协商的过程，同其他证据能够形成证据链条，共同证实向被上诉人主张债权的事宜。诉讼时效发生中断，担保人应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车培顺辩称：1.上诉人最后一次向保证人PER主张权利的时间是TIME；2.自TIME至起诉已经超过法定的诉讼时效；3.本案适用两年的诉讼时效。综上，原审法院认定事实正确，适用法律正确，保证人不应该在承担保证责任。"}
{"id": "19", "q": "判断句子包含的争议焦点类别，每个句子只包含一个争议焦点类别。类别包括:诉讼主体、租金情况、利息、本金争议、责任认定、责任划分、损失认定及处理、原审判决是否适当、合同效力、财产分割、责任承担、鉴定结论采信问题、诉讼时效、违约、合同解除、肇事逃逸。将答案写在[争议焦点]和<eoa>之间，如[争议焦点]本金争议<eoa>。\n句子:原告诉称，TIME，被告边悦驾驶晋BV0987号海马牌轿车，沿西环路北延路段由南向北行驶至迎春里丁字路口处，向东右转弯时，与右侧同方向行驶的原告驾驶的二轮自行车，在道路东侧非机动车道内相撞，造成原告受伤的交通事故。经大同市交警部门认定被告边悦负事故全部责任，原告无责。事故发生后，原告被送往ORG住院治疗。诊断为急性开放性颅脑损伤、脑挫裂伤、颅底骨折伴脑脊液鼻漏、颅骨骨折、头皮血肿。经鉴定原告构成九级伤残。被告边悦的事故车辆在ORG处投保交强险和商业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因双方协商不成，故原告起诉请求判令：二被告共同赔偿原告住院伙食补助费570元、营养费570元、护理费2349.20元、伤残赔偿金81646.80元、误工费16603.60元、被抚养人生活费23728.19元、精神抚慰金10000元、交通费500元、鉴定费1500元，共计137467.80元。 被告边悦辩称，对事故发生的事实和事故责任的认定没有异议。原告的医疗费27458.20元都是我垫付的，还给了原告父母饭钱800多元及事故发生后的拖车费650元，请求ORG承担这些费用ORG辩称，对事故发生的事实和事故责任认定、事故车辆的投保情况没有异议，但是1，交强险是分项报销的，应当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责任，剩余部分从商业险责任范围内赔付；2、原告请求的伤残赔偿金不合理，因为原告提供的鉴定意见书鉴定机关没有相关鉴定能力，因此我公司申请重新鉴定，且原告户籍是农户，应当按照农民标准进行赔偿；3、认可原告按居民服务业标准计算误工费，对原告主张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算明显错误；4、对营养费的主张，不认可；5、交通费原告没有提供相应票据，不认可；6、被抚养人生活费不应包括原告二女PER因为其年龄已超过19周岁，超出了被抚养人的抚养年龄；7、本案鉴定费、诉讼费不应当由保险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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